第八十二章:卖掉小说版权

于是乎,负责人对曾贤的印象那是相当的好。人帅心善还有才,问题是对方还只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

这样的曾贤,能用天才来形容了。

最后在得知曾贤想出版小说之后,硬是给愣了一下。

“你写的什么题材的小说?”

负责人问道。

“穿越加上现代言情。”

“可以先给我看看吗?”

这就是有熟人的好处,负责人当面看稿,不用回去等。

曾贤从包里拿出准备好的五万字的稿子交到负责人手上。

“一丁同学,我丑话可是要说在前头的,内容没意思我可是不会出版的。”

“那是当然!”

曾贤理解,这是人家该有的职业道德。

不愧是在出版社工作的人,一目十行简直就是基操。仅十分钟,五万字的稿子就给看完了。

不过从负责人的表情上能看得出来,他对后面的情节很感兴趣。

“一丁同学,你包里还有稿子吗?”

我今天只带了这些。

负责人显然有一丢丢的可惜,这是因为他太想知道接下来的剧情发展了。

“没想到言情小说还可以这样写,仅仅前面这五万字就出现了两个反转,太有意思了!”

“所以,您的意思是我的小说可以出版了,是吗?”

“那是当然,你现在写了多少字?”

“预计一百万,二十万字一本,现在手上正好够第一本,剩下的每三个月交一次稿子,这样行吗?”

“当然可以!你明天就把稿子都送过来,还有你的证件,我今天就让人把合同拟好,具体条件咱们到时候再谈。”

曾贤点头。

朱辰倒是没想到曾贤的小说竟然真的能过出版,曾贤也没想到会这么顺利。

“一丁,你剩下的稿子在哪里?”

“在学校!”

“明天我送你去学校拿稿子,再去出版社”

“谢谢姐夫!”

要说朱辰这个人相当不错,曾贤的事情他都是亲历亲为。明明可以让家里的那位游手好闲的项北方帮个忙的,但可能是知道项北方他那人的德行。就算项北方主动提出去接曾贤,朱辰都没同意。

这天晚上曾贤打算在乔家过夜,现在对于他的存在,别说乔家人已经习惯了,就连这巷子里的邻居也已经习惯了。

一开始大家倒是都在后面议论,说乔三丽还没成年就谈男朋友,什么难听的话都说过。后来知道曾贤救过人上过报,如今又是大学生,现在大家说的都是乔三丽如何如何眼光好,乔祖望如何有福气等等。

这天晚饭时候,曾贤将自己写小说的事情跟大家说了说。

乔祖望倒是不大感兴趣,全程没发表任何感言。反应最大的是一直喜欢看言情小说的乔四美,吵着说要当他的第一个粉丝。

在得知他的小说过阵子就可以出版的消息之后,所有人都傻眼了。

“你这小子,还真是喜欢闷声干大事啊!”

乔祖望这下笑得合不拢嘴。

写的书能够出版,这说明他以后就是作家了。自己的女婿,不仅是医学院的学生,还是作家,自己头上的光环又多了一圈,能拿出去吹牛的资本又多了一层,能不高兴吗?

“姐夫,你的作家名是什么?”

“奇点!”

“这名字还挺特别的,姐夫,到时候你出了名,可得给我签上几百张。”

“你是想拿出去卖吧!”

乔三丽说一语点破。

“姐,你是不是住我肚子里了?”

大家哈哈大笑。

乔二强现在在一家饭店当打杂工,晚上回来的比较晚。当他半夜摸着黑回到堂屋的时候,开灯那一下被躺在铺上的曾贤吓了一大跳。

“二哥,你回来了!”

“原来是你啊,吓死我了。”

乔二强拿着衣服去外面洗漱,回来跟曾贤躺在一张铺上,重重叹了口气。

“二哥有心事?”

曾贤被他吵醒,现在也没了睡意,干脆跟乔二强聊了起来。

“没有!”

“还在想你师傅吗?”

“没有,我已经把她放下了。”

曾贤知道他这是口是心非,于心不忍,提醒道:

“我今天在城南菜市场听到有人叫一卖菜的女老板为马素芹,不知道是不是你师傅?”

自从上次那次事情之后,马素芹就跟她男人提出了离婚,现在乔二强跟她在一起也没有什么不道德的。

乔二强立刻坐了起来,激动问道:

“真的吗?”

“反正我听到的是这个名字,那女的身边还带着一个几岁的小男孩。”

曾贤点头。

乔二强激动的睡不着,干脆坐到院子里面去了。等天一亮,他就出门去了城南菜市场,在那里,他的确找到了日夜思念的马素芹。

曾贤吃完晚饭,带着乔三丽一起去项家找朱辰。

朱辰不是第一次见乔三丽了,见到他们在一起并没有觉得惊讶。倒是这次放假回来的项南方,昨天听朱辰说曾贤写的小说要出版之后,心里对这个比自己小两岁的少年愈发的有好感。

现在看到他身边站着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而且两人举止亲密,一看便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瞬间一股失落之感袭来。

“一丁,这是你女朋友吧!”

项南方到底还是很有教养的,有客人前来必礼貌相待。

“南方姐,这是三丽,我女朋友。”

两人互相打了招呼,项南方又对曾贤说道:

“恭喜你了一丁,以后我是不是要叫你王作家了?”

“南方姐见笑了!”

简单寒暄之后,几人便坐着朱辰的车离开了项家。

从这里到学校再去出版社,单趟就花了两个多小时时间。出版方给出两个方案。一个是一次性买断这本书的版权,另一个是根据书本销售拿份额,当然这两个方案与影视之类的版权不冲突。

曾贤选择了第一个。

按长远算肯定是第二个比较划算,但问题是他在这里的时间是有限的。再一个是他现在就急需要钱,一次性拿到一笔钱才好干别的事情。

按照曾贤的意思,这本书预计一百万字,分五次出书,这一次交二十万字,之后的每三个月交二十万字。

负责人把这些都写进了合同里面,最后以三万元买下了这本书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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