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最吸引人的,往往是那“平淡无奇”

那个时候,穆千秋刚刚大学毕业没多久,自己在创业,开了第一家车行。

因为白手起家,又年轻,客户大多数都是当年南下经商,赚了钱的暴发户。这些人很多素质都不是很过硬,所以穆千秋虽然常常受着客户的气,也只好忍着,不敢得罪。

直到有一天,一个小姑娘在车行里跟一个中年妇女起了冲突。那个小姑娘就是现在的穆母,当年的富家千金,付雅灵。

穆千秋原先是出来解决纠纷的,结果被付雅灵的伶牙俐齿折服,愣是站在一旁当了半天的听众!直到她把人赶走了,才猛然意识到,这姑娘骂走了自己的一单生意!

“姑娘好口才,可是,我是生意人,你这样断我财路,不厚道吧?”穆千秋对着得意洋洋的付雅灵开口道。

“这种人,你跟她做生意?安啦!我也是来买车的,你的生意跑不了!”

“那,敢问姑娘看上哪辆?”

“别姑娘、姑娘的!我姓付,叫雅灵。直接叫名字吧!”

“付雅灵小姐直爽!”

“喏,就那个车!”付雅灵指着对面哪辆越野车。

“越野车?真豪放!”

“空间大,出去旅游最好了!还不用担心路况!我就喜欢这样的!”

“那好,请问付小姐要试车吗?”

“试!”付雅灵也不拖泥带水,办理了手续,拿了钥匙就行动起来。

副驾驶上,穆千秋一边赞赏着她娴熟稳当的车技,一边闲聊了起来。

“付小姐不是新手吧?开了几年啦?”

“我十八岁就领了驾照,学的是机械工程师,怎么样,没想到吧?”

“的确让人惊讶!”穆千秋认同。

“当年班上就我一个女生,其他都是光头!哈哈哈哈!”

“呵呵呵!”穆千秋也笑。

闲聊中,穆千秋得知她有个哥哥,可以继承父母的衣钵,而她则打算投资创业。穆千秋也是新人胆大,那叫初生牛犊不怕虎啊,立马就提议,让她投资自己的事业。

“专业对口,前景无限,考虑考虑做我的合伙人吧?”穆林大概就是遗传了穆千秋的直接。

“哟,你这是谈笔买卖还顺便赚了个合伙人的节奏?”

“那是!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好说,好说!有野心,将来必定成为大人物!”

就这样,两人你来我往,在投资,创业,共同打造前程的路上,走到了一起。

最后,穆千秋对穆林说:“你妈当年也真的是美!虽然顶着个短发,却是遮掩不住的英气!

“不过,爱上一个人,很多时候往往是最初时,被对方的一些细微特征,或是小细节吸引住的。

“当你真的抛开世俗的标番准则,再回过头来审视自己的爱情,你会发现,对方最吸引人的,往往是那些个‘平淡无奇’的小特质。”

穆千秋说完,看了看时间,再看了眼一旁打瞌睡的老伴儿,对穆林说了声:“很晚了,去休息吧!记得多给你妈打电话!”就挂了。

穆林听了自己父亲诉说着他当年的爱情故事。虽说没有什么轰轰烈烈,只是细水流长,却觉得无比的浪漫。闭上眼睛,他慢慢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是星期五,晚上送叶子回家的时候,穆林告诉林叶,他交女朋友了,就是照片中的那个。

不像他的同学和他的狐朋狗友们,林叶并没有很激动地马上打听和盘问,也没有调侃。只是简单地说了句“恭喜”。这让他满肚子的激动和话语不知道怎么往外倾泻。

不过幸好林叶对他的事还是有那么一丢丢的八卦之心的。

“怎么成的?”她问。

“哎,我跟你说,这还要多谢你啦!”

“嗯?”林叶不解,关她什么事?

“前不久不是你们出版社出了一本言情小说,你介绍给我看的吗?”穆林开始娓娓道来,“我就搬了砖啊!正好她一个朋友说到这事儿,我就把你跟我说的那一套,全都用上了!显得我多高大上啊!没想到顺水推舟就成了!”

“这么说,她喜欢的是我?你是替身?”

“唉?瞧你这话说得!”听到她为数不多的调侃,他当然不会放过接话的机会。“明明是你这话从我的嘴里吐出来,配上我的帅脸,才会有一种意想不到的惊艳!所以,这仍然还是我的个人魅力嘛!”

“我会收缴版权税!”

“呀!我们谁跟谁?还要收版权税?”

“亲兄弟明算账。”

“得,我这是给自己挖坑了?”

“以后多多引用,我会发财!”

“我明白了,你对‘孔方兄’的确是真爱!”

“嗯,把我的‘真爱’给我吧?”

“行!今天我高兴,散一把财!”于是对司机说,“时代广场停,谢谢!”

林叶心想:“时代广场?去那里干啥?取钱?微信划账不行吗?”

到了目的地,穆林就带着林叶直奔首饰行。

“我跟你说啊,上几个礼拜的星期天,我陪我妈过来取项链,见到一个很适合你的小东西!”

“陪你妈,看见适合我的东西?”

“是啊!看我多好!”穆林一阵得意,“逛街还能想到你!”

其实,这是因为她妈那个高要求的麻烦精,取个项链叽叽歪歪了老半天。他不是在一边无聊吗,就随便逛了一逛,于是就看到了一个挺别致的项链。忽然就觉得,“呀!这不是林叶的化身吗?”没想到今天就用上了!

“喏,就是这个!”穆林在一个柜台前停下,手指着一个项坠。

那挂坠是一个玫瑰金的侧面小狮子,狮子的眼睛是一个黑色的猫眼石,尾巴末端镶嵌了一颗水滴状切割的红色水晶。小狮子俏皮地举起一只爪子搁在下颚,看上去可爱又无害。

“怎么样?像你吧?”说着转头对柜台里的营业员说:“请你把这条项链拿出来给她仔细看看。”

林叶用手抚过小狮子,点了点那个抬起的爪子。她没有抬头,而是继续看着这个挂坠,问穆林:“为什么像我?”

“可爱吗?看上去人畜无害,呆萌呆萌的,但本质却是狮子啊!长大以后可厉害啦!要独霸一方的哟!”

“夸我还是损我?”

“当然是夸!夸你低调地霸气来着!”

“你确定?”

“怎么样,喜欢吗?”

“嗯,好看!”林叶全程都没有抬头,只是继续抚摸着挂坠。

“就这条了,开票吧。”穆林一边对着服务员说,一边就已经拿起了项链,拆掉了吊牌交给营业员。

他解开项链的搭扣,踱步到林叶的背后,将她的头发挂到一边。林叶条件反射地往一边缩了一缩。

“别动,放轻松,想一想上次弄头发时候的感觉……”

就在穆林的絮絮叨叨间,林叶感觉锁骨处一凉,一个金属质地的物件贴合在了皮肤上。随着“咔嚓”一声轻响,项链被扣在了林叶的脖子上。

拉回了她的头发,穆林从柜台上拿了一面镜子,对林叶说:“照照。瞧,多合适!”

项链放在柜子里和戴在脖颈上,感觉真的不太一样。冰冷的金属已经渐渐调节到了体温的范畴,两颗宝石在呼吸的微弱动作下,从不同角度闪动着光亮。

“很漂亮!”林叶说。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的眼光!”穆林得到林叶的认可,又开启了自夸的模式。

说实话,这条项链也真的是配林叶。成天宅在家的人,皮肤本来就是粉粉的白,发色也是浅浅的自然黑。不施粉黛的脸颊和脖颈的皮肤,有一种透明的水灵感。

玫瑰金很挑人,只有纯白无瑕的肤质才能衬出精致感,不然就会脏脏的,很俗气的感觉。这个挂饰只有两厘米见方,别致又小巧,但又有足够的面积让人注意到那一点点的出彩。

林叶今天穿的是鸡心领的米色麻质长裙,不带反光又有些机理的布料,正好和项坠形成对比,让脖颈和锁骨处的空间增添了一些灵动,少了一些呆板。

女孩子都是爱漂亮的,平日里林叶的装扮过于朴素了,今日配上这条项链,让她静默的气质里稍稍透出来一些可爱。

林叶也很喜欢,不单单是因为漂亮,更是因为这是目前为止,穆林送的最有女生气的礼物。不管是什么原因,能拥有他亲自为她戴上的项链,也算是圆了她的一个小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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