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_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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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偏偏跟他作对似的,庭审时间拖得很长。逐一讯问了证人和鉴定人,副检察官和辩护人正经八百地提出种种不必要的问题之后,庭长又建议陪审人员检查物证,物证包括:一只梅花形钻戒,很大,想必是戴在很粗的无名指上的;一只滤器,内装化验出来的毒药。这些物证都贴着标签,盖上了封漆。

陪审员们正要去看物证,不料副检察官站起身来要求,在观看物证之前先听他宣读法医的验尸报告。

庭长不是不想早早结案,去会他的瑞士女郎,他很明白,宣读验尸报告除了令人生厌并拖延吃饭时间外没有别的好处,副检察官之所以要求宣读,无非是因为他有权利要求这样做。庭长当然不便拒绝,当即表示同意。于是书记官拿起文本,念念有词:

根据外形检查验明:

一、菲拉朋特·斯密里科夫身长二俄尺十二俄寸。

“哈,是条彪形大汉。”做买卖的那个陪审员凑近聂赫留朵夫的耳朵说。

二、据外形判断,此人年龄四十左右。

三、尸体浮肿。

四、肤色青紫,间有黑斑。

五、表皮鼓有水泡,若干处破裂成块,几乎脱落。

六、毛发浓密,深褐色,一经触摸,纷纷掉落。

七、眼球暴出,角膜浑浊。

八、耳、鼻、口流浓血,嘴微启。

九、脸、胸极度肿胀,乃至颈项不显。

……

四页纸上共有二十七条之多,详细描述了寻欢作乐的商人那肿胀、溃烂的可怕外形。聂赫留朵夫听了关于尸体的描绘后,心中原先隐隐约约

的厌恶感变得明显而强烈了,似乎卡秋莎的生活,他对待她的行径,死者从鼻孔流出的浓血、暴出的眼珠都属同一类事物,他已被这些事物所包围、所吞没。外部检验报告终于读完。庭长舒了口气,抬起头来,希望宣读就此完毕,但紧接着书记官又念起了体内检验报告。

庭长一手支头闭目养神,坐聂赫留朵夫一旁的做买卖的陪审员强忍住瞌睡不时摆动一下身子,坐着的被告和他们身后的宪兵一动不动。

内部检查证明:

一、头盖骨表皮极易脱离头盖骨滑落,未发现任何瘀血迹象。

二、头盖骨中等厚度,完整无损。

三、脑膜坚硬,呈乳白色,但有两处已色变,每处长约四英寸。

……

如此等等。另外还列出了十三条。

然后是在场见证人的姓名和签字,医生的结论。结论说:根据尸体解剖并记录在案的胃部变化及部分肾、肠的变化,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肯定斯密里科夫因毒药随酒入胃而卒。引起肠胃变化是何种毒药虽难判明,然药随酒入则无可置疑,因在斯密里科夫胃中发现大量存酒。

“看来,真是海量。”瞌睡醒来的商人又悄声说。

宣读差不多花去了一小时,但副检察官到此还不罢休。庭长对他说:

“我认为内脏检查报告无须再念了。”

“可我要求读这份报告。”副检察官铁起脸,看也不看庭长一眼,只是略略欠了欠身。那说话的语气分明是要让人知道,要求宣读是他的权利,他绝不退让,否则他将上诉。

患有胃病的大胡子法官已觉体力不支,他耷拉着眼睛向庭

长说:

“何必念呢,念它白费劲,新扫帚扫地未必就能扫得干净,只多费时间而已。”

戴金丝眼镜的法官闷不作声、睛晴悒悒地盯着前面,像是说,无论对妻子或对生活,一概没有什么好指望的了。

接着往下宣读:

一八八x年二月十五日,本报告署名人受医务署委派,遵照六三八号指令……

书记官加大嗓门,用果断的语气念了起来,似乎想以此驱散全场人的睡意。

……会同副医务检查官,检验了尸体的下列内脏:

一、右肺及心脏(盛六磅玻璃瓶内)。

二、胃内杂物(盛六磅玻璃瓶内)。

三、胃(盛六磅玻璃瓶内)。

四、肝、脾、肾(盛三磅玻璃瓶内)。

五、肠(盛六磅陶罐内)。

一开始宣读,庭长便侧过身去向他旁边的法官说悄悄话,接着又向另一旁的法官唧唧私语。得到两旁的肯定答复后他便在书记员读第五条时打断了他的报告。

“本庭认为没有必要宣读这份报告。”

书记员立时住嘴,把文件收了起来。副检察官生气地动笔记下一句什么话。

“诸位陪审先生现在可以去检查物证。”庭长说。

首席陪审员和他的同事站起来,畏畏缩缩地走到桌子跟前,依次看了钻戒、玻璃瓶和滤器。商人陪审员还把钻戒套到自己的手指上试了试。

“嘿,死鬼的手指可够肥的,”他回到座位后说,“足有黄瓜那么粗。”他又追加了一句,显然他在把中毒丧命的商人想象成大力士,并且为此感到十分开心。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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