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茶铺

秦轲听到高易水不阴不阳说这一句,脸上红了红。

也是后来和高易水的闲聊中他才知道,其实凶兽牙齿在九江城并不少见,长城居于西北苦寒之地,本就不够富饶,若是不能与外界通商,经年累月只会更加贫瘠。

凶兽的牙和骨制品算是长城的一种特产,虽然说每年长城固定出售的数量不会太多,但也绝不会像那个商人说得那么少,只不过需要特定的人介绍去黑市购买而已。

一颗凶兽牙在黑市的价格是一两银子五根,相比较精铁或者青铜箭簇,还是显得昂贵,而且数量也不够多,所以荆吴军方也从来没有大量买进过这种东西,基本上都是在特定的圈子里,当成玩物罢了。

而秦轲这二两银子只能买一颗凶兽牙,等于是做了一笔大大的亏本买卖。

秦轲无奈地道:“那我怎么知道,我第一次去九江城,正好身上又背了一把弓,也就买了。”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当习惯了乡下穷鬼,突然有了诸葛宛陵,或者说……突然有了整个荆吴的财力做后盾,就免不了有些飘飘然,想大手大脚一次。

只不过他的大手大脚……相比较那些在建邺城里的士族子弟……还是显得十分寒酸……

要是稻香村的叔叔伯伯们在就好了。他心里这么想着,却不是为了在那些乡亲面前表现一下豪奢,只是想让他们也去一次九江城、建邺城或是定安城,去一次那些漂亮得像是天宫一般的酒家,让他们吃上一顿平日里根本无法想象的菜肴。

蔡琰抚摸着那颗捆绑在箭矢上的凶兽牙,眼神露出几分向往:“其形状如羊,人面,虎齿人手,血魔涎有剧毒,夜魔喜夜间突袭,动如闪电……小时候我一直以为这都是大人吓唬小孩子的怪物,但后来逐渐长大,才知道长城那边好像真有这样的东西,但一直没有见过到底长什么样子,听说它们的眼睛长在腋下,那它们怎么看东西?”

“真想去看看。”她果然又说出了这句让秦轲倍感头疼的话,或许是因为在家里关久了,如今出了“牢笼”,她真是什么都想看看,哪里都想看看。

对于秦轲而言,他这一辈子能不去长城就不去长城,他可不想见到凶兽如潮的壮观场面,还有它们喷着腥臭的口气,向着高达八丈高的城墙,疯狂地抠着砖缝向着上方攀爬的样子。

不过将来说不定他真的得去一趟?神器分散四方,说不定长城就有其中之一……

甚至,有可能就在那位英姿飒爽的木兰将军手里。

高易水则大大方方地道:“想看就去呗,三年前我倒是去过一趟长城,可惜没能见到凶兽攻城的可怖景象,却也见识过凶兽的尸体,眼睛确实在腋下。长城人都说那是凶兽大军的斥候,果不其然,就在我离开长城没多久,就听说两种凶兽昼夜不休地猛攻长城。估计也是因为那场仗胜得艰难,所以长城才派遣了使臣向各国求援,最后……去了荆吴。”

阿布对这件事情知道不少,在南下去邬县的时间里,他与木兰也有过长时间的接触,对于木兰,他心存敬仰,感叹道:“木兰将军,真是令人敬佩,听说她少年时就已经入军,那时候估计我还在替人放牛,每天想的是怎么让牛羊吃得饱,让自己吃得饱……而木兰将军却已经在为了天下安宁奋战了。”

高易水对这件事情倒是不反驳,木氏家族确实是天下之盾,久居长城历经不知道多少代,论战力,长城军多年与凶兽争斗,从未松懈,早已经养成了一种可怕的战斗本能,就算是沧海的那些蛮族军,在战场上与长城军交锋也会是输多胜少。

不过他感兴趣的倒是另外的事情,他用手肘捅了捅阿布,脸上露出几分猥琐的笑容:“诶,对了。我倒是听说你们那位高大将军……少时离家曾经北上去过长城,还当了几个月的参将,跟那位木兰……有那么一腿,这件事情你知道不知道?”

阿布傻傻地看着高易水,突然一口口水没咽下去,剧烈地咳嗽起来。

“咳咳咳……咳咳……”剧烈的咳嗽让他流下两行清泪,他的脸上也顿时憋得通红。

“我怎么可能知道这种事情?”好不容易,他终于止住了咳嗽,喘气道:“长恭大哥的私事,我从不敢过问的。”

高易水撇撇嘴,指指点点道:“所以说……唉!我说阿布,你不行,难怪你没能把那位婵儿姑娘带回来,你看看人家阿轲……”他正要把手指向蔡琰,秦轲立刻踢得他像是一只公鸡一般“哦哦哦哦”地叫了起来。

巴图姆确实是个土生土长的好猎手,就光从他在丛林中甚至都不用停下来辨别方向就足以证明。

从小生长在这片山脉边缘的蛮人,他们进入山脉宛如一个出生已久的孩子重新回归到母亲的腹中,对这里的一切熟悉无比。树影、菌菇等等东西,在他眼里就是最好的指向标。

一段路之后,几人看见了一棵被雷击折断的松树,巴图姆走了上去,显得十分虔诚地跪拜下来,嘴里低声地叽里咕噜说些什么,同时把自己身上的狍子切下一小块肉来,放在这棵松树前。

高易水解释道:“他在跪拜天神,他们这些蛮人很敬畏天雷,认为这是天神的震怒,只要他们看见这样的树,哪怕猎物再少,也得切下一小块来作为供奉,否则是对天神的不敬。”

蔡琰看着巴图姆的虎背熊腰,他磕头的样子像是一头憨傻的熊,嘴角微微翘了起来,对于蛮人所谓的天神,她自然是不相信的,但不代表她不会心生敬畏。

至少在她父亲蔡邕看来,这世上的事情都是要人务实去做,若是事事乞许那甚至不知道存在不存在的神的施舍,人何以能成事?

“茶铺不远了。”高易水听着巴图姆站起来说的话,道,“大概还有一刻钟的路程。”

几人精神为之一振,脸上都露出了几分笑意。

能在这么快就接近茶铺的位置,巴图姆这个向导自然功不可没,而巴图姆在路上还严肃地向着高易水交代了一句:“等会儿到了茶铺,要对茶铺的主人恭敬一些,他是天神的使者,如果他一旦震怒,我们就会跟刚刚那棵树一样。”

高易水失笑地看着巴图姆,道:“天神的使者?还要用雷劈我?这倒是有些意思。”

然而在几人远远看见茶铺的时候,却发现这间茶铺根本不如巴图姆嘴里所说的那般“巍峨”、“庄严”、“神圣”……

歪歪扭扭的松木支撑起了那铺着枯草的茶棚,却遮挡不住一些从缝隙之中投下来的阳光,它们斑驳在原木制作的桌子上,有小虫子在上面缓缓地蠕动而过。

简陋的桌子上没有刷过半点油漆,凳子都是一些原木的木桩,甚至秦轲一眼望去,还能看见有一两只野兔,正躲在椅子的下面悠闲地啃着野草。

这哪里是什么天神使者的住所?就算是真的天神,这天神估计在天上也是个穷光蛋吧?

如果不是茅屋的烟囱里升起的袅袅炊烟,秦轲真的会以为这间破房子早已经被废弃了。

此刻临近中午,竟然还有几个进山的蛮人坐在桌子上叽里咕噜地说些什么,却难得地保持着几分稳重与克制,就连对于他们脚边的“猎物”兔子,也没有半点想要动粗的想法。

秦轲没有看到路明等人,也没有看见茶铺周围有马匹停留。

“先过去。”高易水从大树后冒出头来,想了想笑道:“有句话说船到桥头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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