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花花

真正的达拉村人是从天南海北汇聚到一起的人,经过上百年的磨合,形成了独特的文化和语言。达拉村的人喜欢出去,天南海北地到处游荡,挣着了钱的人便会回来,赚不到钱的人甚至永远就不会回家了。人们口头上最多挂两三年,没回来的也就渐渐地淡忘了。他们笑森工的人是过客,他们何尚不是如此,何况,只要是人,谁又不是人生的过客呢?

今天找吴玉没有?

都什么年代了,你要让我犯错误?

哦,不让你们这些耀武扬威的干部犯点错误,我心里就不太舒服,况且,年轻时又不是没有犯过。

孩子在,莫乱说,喝酒!

吴勇就是这样把父亲的情绪调动起来,喝酒,吃肉,那是挂在梁上的大片的腊猪腿,熏得漆黑,至少三年以上了,闻起来一股臭烘烘的生肉味道,他们竟然用刀割下来,蘸着海椒面生吃。

臭配辣,这就是男人的最爱了。那腊肉就和臭豆腐、皮蛋一个意思了,那是最好的下酒菜。

我虽然不挑食,但是对这玩意还是不适应,甚至很反感父亲用筷子或者手指蘸着酒往我嘴里送。

吴勇的头伸出窗外,对人群喊道:妹妹进来一下。

吴玉就是吴勇妹妹。父亲紧张起来,对吴勇说:你别乱来!

吴勇对吴玉说:我和陈所长喝酒,你把波儿带去玩。

吴勇是叫吴玉把我带出去玩,可父亲的反应太大了,吴勇笑着说:你在想什么呢?孩子不在,我们好好喝酒摆点龙门阵。

吴玉叫女儿花花和我一起回家。这是一个大我一岁的女孩,身上穿的衣服我很眼熟,仔细一看,是姐姐穿过的旧衣服,手肘部位已经有两个补巴了。这应该是母亲送给吴玉的,但对花花来说,这简直就是一件“新衣服”了。花花很爱惜这件“新衣服”,洗得很干净,穿在身上居然是清爽舒气的样子。她不是印象中脏兮兮的小孩子,相反,除了衣服干净,脸蛋白皙明亮,居然没有我这种“高原红”的脸蛋。

花花惊奇于我竟然会说古锦本地话,父亲也会,但从来没有教过我,我是跟赵立学的。那就是后来成为我小姨夫的侏儒赵立。

我惊奇于她能流利地说普通话。她在附近的乡中心校读书,也是能坚持读书的达拉村唯一的女孩子。我读的是林场小学。我们都读四年级,学的课本也是一样的,交流完全没有问题。和本地小姑娘能同时使用本地话和普通话交替如此畅快的交流,却是人生的第一次难忘的体验。我想,她也是如此想法吧,否则怎么会如此兴奋,像一只眼睛明亮活跃的“话米子”。

花花说:我们读书乡上每天要补助一角五分。

我说:为什么我们没有呢?

花花说:大人们都说,是因为你们砍了我们的木头啊,所以才补偿我们的。

我的确搞不懂砍木头和读书有补助有什么关系,但是一角五分钱的确很诱人,那是一本连环画的价格。这么多年愉快的童年,我们从来不知道,一直在周边的村里的本地人别有深意的目光中生活。林场和当地,是两条平行线,基本上没有来往,除了父亲这种有工作性质的人以外。长大了以后,才发现,有时候,会惊出一身冷汗。既然出现了,就必须面对。语言、习俗,这是对于大人而言。对小孩而言,完全就是天性的吸引。当大人还在提心吊胆生活或者为我们担心的时候,我们已经是一口流利的本地话了,但我们永远都成不了本地人。

花花家是村里常见的一幢碉楼,三层,第一层是牛圈,人住在二层,三层一半是经房,一半用来晾晒东西。虽然还有些牲畜的味道,但打扫得干干净净的,餐具擦洗得铮亮,不是我印象中那种脏兮兮的样子。屋中间有一个凹下的火塘,上面支了副三脚架,三脚架上面是一只外面漆黑的烧茶铝锅,正中靠山墙上方贴着毛主席的画像,下面有一张方桌,桌子上摆着三盏清油灯和插在江津白酒瓶子里的一束塑料花。旁边的墙上有一个巨大的野牦牛头骨,房间里弥漫着浓郁的马茶味道。

花花的小床靠窗,整洁的被褥,窗前还有一排书,旁边有一个墨水瓶做的花瓶,插着羊角花,散发着淡淡的花香。

在花花的家里,我发现了很多跟我家里差不多的东西,比如塑料脚盆、书包、毯子、桌布,连样式和颜色都一模一样。在这里,我有一种回到了自己家的感觉。

我想起自己的狗窝,脏乱差,不仅如此,还经常尿床,就是持之以恒地在床单上画“世界地图”,下面的垫絮甚至被尿蚀出一个大洞。与她相比,我像一个本地小男孩,她更像一个成都小姑娘。关于那只碗,从她身上,我发现了有些固有的观念开始松动。

你为什么叫花花?姓什么呢?我问。

啊,我没有爸爸,所以叫花花。花花说。

哈哈哈,我笑了起来,怎么可能?

花花脸一红,没有说话,只是奇怪的眼神望着我,我突然想起了母亲说过的吴玉没有结婚。这应该就是我们森工诸多不能理解的习俗中的一种,想起母亲说的:嘴巴闭上,别人不会把你当哑巴,闭嘴就是最好的回答。

我看见你坐自行车来的。花花说,我也坐过,也是你阿爸的自行车,跑得可快了。有次下雪,自行车还溜了,我和你阿爸都摔倒了,把你阿爸吓得不得了,生怕我摔坏了。

父亲和花花一家比我想象的更加熟悉,好多是我直觉中感到惊异却又说不出什么。

吴玉问我:饿不?

我点点头,用本地话回答:有点饿了,谢谢!

吴玉愣了一下,舒心地笑了笑,阳光映在她的脸上,那笑容瞬间很像我的母亲。从火塘的灰里掏出个印着月亮、星星图案的“月亮馍馍”,边吹边拍递给我。

花花说:你是我们家难得的客人,是贵宾。

吴玉拿来一本相册,这可是一本珍贵的相册啊,里面有几张解放前的照片,已经褪色发黄的照片上,有地主、头人、花花的爷爷等人,显然是在冬天照的,他们都身着臃肿的皮袍,挎着腰刀,笑得非常灿烂、自然。这些在旧社会高高在上的人,以这样一种亲切自然的形式存在于照片上,会让人产生一种很奇怪的感情!

正说着,花花的爷爷就过来了。

吴玉给老人介绍我:他是陈真光的儿子。

陈真光好得很。爷爷的眼光变得柔和起来,接着竖起大拇指,县上给我们换茶叶、换水、换粮,谢谢!

在爷爷的心目中,任何干部都代表着上级派来的。

我听父亲说过,氟斑牙和大骨节病广泛存在于高原林区,许多人因大骨节病行走困难,痛苦的模样,真的难受。似乎,历朝历代都如此,人们早就习惯了,痛苦麻木了的人们认为这是老天的旨意,到了一定年龄就会因为大骨节病的疼痛失去劳动力。

爷爷给我解释道:现在县上主动管理,派专家来调查,取了很多样品到成都、北京化验,开始免费派送药物,给我们改善茶叶品种,免得得氟斑牙;林场送我们水管,从老远的地方牵来自来水,改善我们的水源,县上给我们换粮,免得下一代又得大骨节病,然后逐步进行异地搬迁……

爷爷曾经经常从茶马古道往返内地和古锦,贩卖过茶叶和鸦片,在国民党部队当过马夫,也在红军翻越大雪山的时候带过路,还在解放时被裹挟当过几天土匪,解放军来了,又给剿匪部队当过支前的民工。

没有办法,他们都喜欢我,我人缘好。爷爷一脸的皱纹笑开了花。但是,那些炮火连天、刀尖舔血的日子,我是再不想过了。爷爷在当支前民工时,和父亲在一个部队,在一次战斗中,父亲因为负伤,爷爷便把自己的马让给父亲,避免了落队而被土匪杀害。剿匪结束后,父亲写血书申请随部队整体转业安置在古锦森工局,开始了三线建设最基础的森工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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