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又是考试

这次香皂的配方,陆小夕仍然没有向钱老板东家索要股份,只是向钱老板提了一个要求,就是制作香料的鲜花原材料需要在自己这里采购,若是需求量过大,也要优先在她这些采购。

原来,在陆小夕拿到卖肥皂的10W两银子的时候,便拖了刘能在县城郊外买了两个大田庄,田庄里什么都没种,就种了花,特别是好养活,香味好的花,比如茉莉、桂花、腊梅和栀子花。并且还和刘能村里的几户会种花的人家签订了鲜花的采购契约,让他们种植自己需要的花卖给自己,其中就有刘能一家。

算着时间,这时节应该都采摘完一批了。这也是陆小夕想破脑袋想出来的可持续生财的道路,既然拿不到股份,吃不到肉,那就做材料商好了,喝点汤应该不至于遭人恨。

钱老板听说有现成的鲜花材料高兴的不行,原以为今年要因为采购不到大量的鲜花制香耽搁了,没想到陆小夕居然种了这么一大片。看来今年应该就能过个肥年。

钱老板把陆小夕的要求告诉了东家,东家也很开心,马上就答应了陆小夕的要求,这次加上原材料钱老板东家一共给了陆小夕10W两银子,并在京城送了陆小夕一座四合院和两个位置还算不错的铺面,在京城这样寸土寸金的地方,一个院子和两个铺子已经价格不菲。并且钱老板东家还承诺:为陆小夕在县城的铺子每月免费提供100块香皂。

商量完毕,钱老板连夜回了县城,自己带人去陆小夕庄子上摘花去了,都没让陆小夕操心。

次月,陆小夕便听说京城出现了一种好看又带着香味的澡豆叫香皂,有桂花、栀子花、腊梅和茉莉四种香味,用了这个洗澡,能让人身体留香,每块要卖20两银子。

陆小夕感叹,只不过是加了香味,这价格就翻了这么多,要是自己把精油皂拿出来,价格是不是就更是要上天了?

如今刘成锦也考上了举人,陆小夕觉得以后刘成锦肯定是要在京城备考的,而且要是考中了说不定也会长住京城。陆小夕也不想亏待自己,恰好听说最近贵人们流行泡温泉,便托了林奂之的关系,在京郊买了一个有温泉的小庄子,又买了一户人家常住庄子上,一来专门为自己种些瓜果菜蔬,二来在主人没在时好看护庄子。陆小夕暗笑,这应该就是自己那个世界里传说中买个别墅给保姆住的情况了吧,想不到有一天自己居然成了这样的土豪。

冬天过去,春天很快便到了,二月,陆小夕又一次把刘成锦送到了考场。

熟悉的食盒,熟悉的包裹,熟悉的人,到了考场门口陆小夕脚步都有些虚浮,她本也不是个沉得住气的人,二十多年来就没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如今越到紧要关头陆小夕便越着急,越是沉不住气。这次过后便是殿试,只要入了殿试,那就八九不离十了。

刘成锦倒是越考心态越好,这段时间刘成锦变得更加沉稳。

看着陆小夕紧皱的眉头刘成锦终是不忍心让她担心,接过食盒的时候凑到她耳边小声道:“你放心,你给的文章我都背完了。它们很有用。”

不等陆小夕反应,刘成锦便踏步进入了考场。看着刘成锦的背影陆小夕开始恍惚,时间过得真快呀。

好像感觉到了陆小夕的目光,刘成锦回过头来对着陆小夕灿烂的一笑,这一笑让陆小夕的心跳都漏了半拍。

“系统,我能留下么?”陆小夕在内心轻声的问系统。

“可以,只需要支付200积分。”

“我有多少积分?”

“50积分。”

这个回答让陆小夕有些许失落,只是些许罢了,谈不上难过,谈不上伤心。庆幸当初自己比较清醒,只把刘成锦当个NPC养着,好吃的,好喝的,好穿的供着,并没多想,不然如今自己就该难过死了吧。陆小夕苦笑:“既然不能谈情说爱,那就只能一心搞事业了。”

许是春闱的规格比秋闱要高些,这次刘成锦出来并不像上次那么狼狈,还能勉强维持衣冠楚楚的样子。

刘成锦笑看着陆小夕:“你不用这么早来等我。”

“不早来错过了怎么办?我带了些点心,你要不要吃几块垫垫肚子?”这是陆小夕上次接考场的经验。学子在考场里总是吃不好睡不好的,带几块点心可以让考生一出来便可吃几口填肚子。

“好。”刘成锦没有推迟,拉着陆小夕便坐在了街角一对老夫妇开的茶摊上。

陈楚兰本想递过一块早准备好的毛巾给刘成锦擦手也被他拒绝了。

“不用了,当年学堂里发了霉的窝头我也是常吃的。”刘成锦边说边就着茶水大口大口的吃起了糕点。

一块接着一块,刘成锦都噎住了还拼命往嘴里塞。

“你慢点吃。”陆小夕终于看出了刘成锦的不对劲忙拉住了他往嘴里塞糕点的手。陈楚兰也吓到了,忙蹲下替刘成锦拍着背。

“姐!咳咳!”刘成锦被噎的满脸通红,激烈的咳嗽着话都说不明白。因咳的太凶,刘成锦眼里都流出泪来。正在吃糕点的铁柱听到咳嗽才发现异常,顾不得抹嘴,咬着半块糕点就给刘成锦倒了一杯茶。

顺过气来的刘成锦依旧满眼通红,眼泪大颗大颗的流了出来。

陆小夕知道,他是在哭,并不是被噎的。

回去后的刘成锦便把自己锁在书房任不让人进去。陆小夕和陈楚兰被关在门外,虽然担心也没有强行进去。

“让他自己冷静冷静吧,可能太累了。”陆小夕决定尊重刘成锦,招呼着陈楚兰离开了。

第二天,陆小夕起床的时候刘成锦已经洗完澡在吃早饭了。喝着浓粥就着自家做的咸菜,再一口一只小笼包,刘成锦觉得世间最美好的事不过如此了,怪自己以前太过专注读书,光觉得自家东西好吃,也没仔细品尝过,吃了那么久都没发现,自家的吃食一直做得这般用心,怪不得林奂之老往自己家跑,光这一口一个的小笼包就比外面的强上不少。

看着悠闲品尝食物的刘成锦,陆小夕只觉得十分奇怪,以前刘成锦要么三两口吃完就赶紧去书房读书,要么就是一边看书一边吃东西,经常五个包子放一下午都还剩4个,今天的刘成锦怎么像变了一个人似的。难道刘成锦穿越了?还是受刺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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