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终究没有光环

季家人在阴霾中又等了大半月,顾从武终于回来了,他是独自进的城,大军还在城外听令。

顾从武抱着一副破烂的盔甲站在季家门口不敢进去,直到二丫过来看望陆小夕才看到了他。

他带来的消息是:李去疾确实是去了。

李去疾和顾从武因为吃了陆小夕给的果子后,体质增强,血气旺盛。加上战场上战鼓雷动,战士们杀声阵天,在那种气血沸腾的环境下,两人终是没忍住,提刀上了战场。

两人身强力壮,普通敌人士兵十几个都不是他们的对手,拿着趁手的兵器,更是没人能进的了他们的身。所到之处,只需一刀,就能将敌人连人带马砍翻在地。

男人,都是有血性的,两人立了几次大功,跟着战士们大口吃肉,大刀杀敌后,便把陆小夕“龟缩后方”的嘱咐忘了个干干净净,满脑子都是驱除鞑虏,封狼居胥。但凡有战,必身先士卒。

两人所到之处,鞑子皆不敢应战。

“既然所向无敌,为何就出了事?”陆小夕已经难过的太久了,现下反倒平静异常。

“后来,主帅找到了一个一战击溃敌军的战机,要我和去疾带人拖住敌人主力……。”

“然后你两就傻不拉几的去了?”陆小夕出奇的愤怒,拖住主力!?这不就是明显的去送死吗?

“不是说只要拖到开春,拖到开春他们就能退去,你们逞什么能?”

在陆小夕连珠炮的发问中,顾从武一下跪倒在陆小夕面前。

“我们去的时候,鞑子已经攻下两城,城里粮食已被劫掠一空,入了冬,下了雪,他们没了粮食,也回不去,时间长了,他们就开始吃人,要是不抓紧时间,城里的人只怕都要被吃光了。

里面天天都能传来孩子和女人的哭喊声,我们驻扎在城外,听着这些叫喊声,整夜整夜都睡不着。巴不得立刻就能冲进城去。

我和去疾,还有三千将士都是自愿的,我们去了,就没打算再回来。你要怪,就怪我,去疾是有机会活命的,都是为了救我才死的。”

顾从武想起李去疾为了救他,万箭穿身的场景,忍不住双眼通红,血气上涌,噌的一声,抽出了佩刀,双手举到陆小夕面前道:“是我害死了去疾,你就一刀杀了我好了,我的命是去疾给的,你要杀要刮,我都绝无怨言。”

陆小夕瘫坐在椅子上久久不能言语,她没经历过战争,并不知道战争的惨烈,可吃人,她是知道的,上个任务,病毒爆发,人们没了吃的,就有人开始吃人,有些为了肉食的新鲜,还将人饲养起来,一次吃一点。

陆小夕都不敢去想全城人都被吃的情景,要是她在,只怕也是会仗着自己的异能冲进去的。突然,她好像就能理解李去疾的选择了。

只是,理解是一回事,伤心又是另一回事。

“你们都是……。”陆小夕实在说不出“英雄”,或者“好样的”这种词语,若是有选择,她宁愿自己去做这个英雄,也不愿意李去疾去,他还这么年轻。

“他救了你,你就好好活着,你活的久久的,就是对他最好的报答,你走吧,我不怪你。”陆小夕好像用尽了所有的力气,话一说完,就委顿在椅子上发呆。

顾从武见她不愿再说,悄悄的起身离开了。

大殿上,皇上开始论功行赏,跟随顾从武和李去疾的三千将士生者大赏,死者厚葬,领头的顾从武赏金千两,封忠勇伯,世袭罔替。

封到李去疾的时候,皇帝的封赏就很玩味,因为李去疾去的时候,打的是镇北侯儿子的旗号,按道理,李去疾立了功,人也死了,应该把功劳算到镇北侯一家才对,而皇帝却跳过了镇北侯,单独封赏李去疾,赐他金千两,封忠义伯,世袭罔替,另封其妻为三品诰命夫人。

得到封赏的陆小夕觉得好笑,人都死了,也无子嗣,还怎么世袭罔替?

不过,公主的召见,给了她提示,公主想要陆小夕在镇北侯一家的子侄中过继一个孩子做世子。

陆小夕出了公爵府就立刻上书,要过继李去疾舅舅家二儿子做继子。李去疾的舅舅,就是李县丞,李县丞有三个儿子,二儿子也20有六,比李去疾大着好几岁。

弟弟过继了哥哥做继子……这让京城人都很无语,然而,更奇葩的是……皇帝答应了。

其实这么做,也不是陆小夕要故意恶心公主,她觉得,若是李去疾要选儿子,肯定也是偏向李家的,而为什么要选一个这么大的继子……,原因就是,陆小夕不想再给别人养孩子。

等李家老二一到,陆小夕就把这边的赏赐爵位等,统统交给了老二一家,李老二其实也很是无语,让他儿子过继过来,然后他过来照顾也行呀?为何过继了他……,不过,看在这么大的伯爵府,这么多的赏赐的面上,李家老二还是铁青着脸喊了陆小夕一句母亲。

陆小夕在李家时也和李老二打过交到,这人聪明谨慎,对李去疾和自己都不错,为了不让他膈应,陆小夕交接完东西,就搬去小院单独居住,让他没事,也不用来请安,打理好府邸就行。

陆小夕在京城住了五年,李家老二很是长袖善舞,加上有顾从武等一众武将的照顾,也算是在京城站稳了脚。

因着有李老二和陆小夕这层关系,李家也陆续有人到京城发展,陆小夕也有意让他们帮衬自己打理京城的生意。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世界,李家,也算是陆小夕的自家人。

这些年,季明哲在京城升迁无望,决定谋个外放的缺,从小官做起,不日就要带着二丫去任上。

季长宁花了几年的时间,也终于考上了举人。陆小夕是照顾过刘成锦读书的,知道科考的不易,也没过多逼迫季长宁,毕竟,读书这个事情,也是要看天赋的,不能指望个个都像刘成锦一样一帆风顺。

考上举人的季长宁也知道了自己的缺点,决定跟随季明哲去任上一段时间增长见识,然后再四处游历一番,等两年后再考贡试。

京城没了牵挂,陆小夕又回到老家,作为诰命夫人,陆小夕在老家也多了好些便宜,不但出入无忧,还能自己开府别住。

秋宝如今的大名叫季长安,他跟着廖掌柜也很是得心应手,陆小夕回去以后,就有意将县里的生意交给了他。

长安有着年轻人的拼劲和干劲,有了人力、物力的支持,竟然也敢独自带着货往外地跑,一趟下来,竟然赚了不少,赚了钱,季长安就更加有动力了,天天跟着那些往来的大老板跑,有时几个月都不着家。

气的王氏天天来陆小夕面前哭,说什么白生养了这么多,年老了,一个都不在跟前孝顺,陆小夕只好将季大年夫妇接到自己的府里来,丫鬟婆子的把两人伺候着。

至于三丫,有了诰命的姐姐,有了做官的姐夫,弟弟也考了举人,她的婚事也不再是难题,不过,三丫不想再找读书人,在众多求亲者中,选了刚提拔的捕头。

顾从武封了伯后,他老爹也水涨船高,跟着进了京,现在的捕头是一个姓徐的鳏夫,20多岁的年龄,死了老婆,和三丫也算是匹配。

至于明珠,自然是在陆小夕跟前娇生惯养的养着。在陆小夕跟前养,琴棋书画诗酒花是不太可能的,自由了的陆小夕天天都带着明珠在课余时间上山下水,习武锻炼。

经过陆小夕的训练,县里有传闻,季家明珠小小年纪就能看出是个大美人,并且,能抡起百斤的大铁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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