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论法

“你们这几天先呆在这吧,多和学府的人辩论有助于你们的修行。那我先走了,你们可以随便逛逛。”言罢,燕钟离就离开了。

“多谢燕师叔,燕师叔再见”方圆和王屏山齐声道。

一会儿功夫……

“我先出去遛哒一下,你去不去?”方圆问道。

“我不去了,你去吧。”王屏山回道。

“那好,我先出去了。”方圆说着就出去了。

“在诸子学府敢随便逛,怕是没挨过社会的毒打,唉∽”

……

“你就是之前说法源流的师弟吧?在下法家郭训忠,想和师弟论一论这法,可否?”

“敢不可吗,你这都把全家搬来了。”方圆看着郭训忠和他身后的众人无奈说道。

“可以就好,师弟看过《韩非子》吧?”郭训忠问道。

“岂能没看过《韩非子》这部著作?华夏法律体系为秦汉法体系,而韩非子作为法家法术势之集大成者,可以说是秦汉法体系的开创者,虽不是鼻祖,亦不远矣,而及至今天,华夏法也没有跳出这个体系,岂可不拜读一番?”方圆对他处行了一礼,说道。

“那就好,省的我多废一番口舌,《韩非子》八奸和说难篇都曾表达过一个意思,那就是人近亲,而远贤,在其位者多不能适时地明辩是非,而导致的就是贤人远走甚至被杀害,主弱臣强,主弱臣强者则手握利器,杀心自起。

八奸之一的民萌则是说人臣?小利于民,而民与人臣皆劝权誉己,阻止真正的仁政降临,舍大利而取小利,上下不能同步。

《韩非子》中提到过智子疑邻这个故事,说有一天家里围墙坏了,孩子和邻居都说晚上会遭贼,果然,晚上大量财物被窃,而主人称赞孩子聪明却怀疑邻居是窃贼。

而先人也曾说过,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这不正说明人性之恶吗?

那么如何解决呢?

主道和守道篇提过,使人各正其位,各谋其职,其位如自然界的生物链,法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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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减少争端,使其两不相干。

有言者自为名,有事者自为形,形名参同,则可无事。

主君虚静以待,不邀名,自知其正,则臣者认为其有功,贤者认为其有名,则君臣和谐,而且贤者不以自己的主观来判断。明辩是非依靠法律,而为臣民者,可以清晰地知道政令,如此天下可正清明。

那么如何正其位,谋其职呢?

以利赏诱善,以罚惩恶,法之内的必须立即处置,法之外的可以加以宽容,张驰有度,天下自安。

故有法,术,势。

法理以成其法度,情法以成其法术,情理以成势,从而成实位。

师弟,你认为如何?”郭训忠说完后问道。

“韩非子前辈的言论我深以为然。但是人性恶之论,我有异议。

人之性恶,我不否认,但是人就没有善吗?谁还没有个成为大善人的梦想啊!

虽然成为大善人也有求关注这一不算善的想法,但能因为有恶就否认善的存在吗?能因为一点污点就否认全盘吗?

人生来皆善,但人生而离善而望善,何为善?容天下万物之善方为善。

就像一个家庭,子虽有恶,而母仍爱子,能说母亲不善吗?能说孩子就是恶人吗?所以,一个家庭,一片天地,而家庭与家庭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容纳的恶也是不一样的,故,有冲突有争端,又易失其中正,冲动失方寸,故,不能中,不能和,是谓不能和谐,而恶滋生状大。

人之性如山川大地,江河湖海,以山为例。

若人性为恶,则众低所成之山亦为恶,虽会权衡,但亦是伪善,只因互不相容,故能容众善恶者为善,何为真善?大地,江河湖海可为善,纵有不和,我自包容,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几于道者为善,故恶成于众小善,而登高者,岂知其善恶几何?

故,人性虽处恶中亦有纯善,恶多善少,恶浊,善容,故恶大善小,大成其小,小容其大,小成其大,大纳其小。

今人皆谓之存善去恶,然我多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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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恶如道本一体,能容自善,不容自恶,将善恶视为势如水火,则恶自生。

何以至容?阴阳相生也,不避也,接受其存在,我谓之法,源,流。

法者,规范阴阳,知恶向善,以正民心,以暴罚恶,以善化恶。

吾有三法,曰:明法,隐法,天法!

明法者,法理也,隐法者,情法也,天法者,情理也。

何以使三法向其善而知不善?源也,流也。

何谓源?源者,势之祖宗,势之源头,源为阴阳,难易平衡之位也。

如今之势,以利诱善,以惩罚恶,岂不如驴马,听得好就给吃的,听不懂就打,无法有半点容情之处,且利近在眼前,罚远在未来,岂不是崇恶抑善?

位者,有其利,亦有其便,有其便者,自有其利害,如阴阳不可割,何以使人只知其利,不知其害?

故,有源者,眼前虽有触手可及之利,但前方亦有无形之势阻挡,此无形之势如何形成?天下第五民,社,25人为一社,使其天性不能结党,是故若聚若善,可方便管理民众,亦可使天下君臣民众互通,互通而有同情,同情而生宜,有宜而生义,故无形之势成矣。

如此,位有权有利有害,有无形之阻而使在位之人正其善,阴阳得以平衡,难易得以不失衡,在位之人正其善,则天下五民自善。

如此,可谓之源。

流者,术之自然,术之向善,术之包容,术之源头。

然,其非语言可命令而成,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唯切身感受之方可呈,如何感受?环境二字而已,当人适应了善恶相存,真正接受了善恶之存在,方可成之。

但,人终有波动,社会亦有,当恶势大,不可等其自清,故,有育,育者,粗谈阴阳,使人向善,之所以粗谈,是因人不可皆同,不可终日权衡犹豫,不能容异,此之谓不善,而不善者,自食其果。

故法有五宝,曰:法,源,流,育,环境。

得此五宝,天下自治。”

“师兄以为如何?”方圆看向郭训忠说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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