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回 捉刀

巴巴子乍听怒叱:“胡说!”

回家家也怒喝道:“放肆!”

查天王却似不与铁手计较,拖着牛鸣似的鼻音洋洋懒懒的吩咐道:

“下一个。”

马龙盯着那鬓发苍黄的驼子,道:“你也该死。”

那驼子没有作声。

他甚至没有再看马龙一眼。

马龙戟指道:

“你也趁洪流滚滚滔滔之时,就在那儿偷袭行弑,抢掠杀戳,犯了江湖大忌。”

那驼子的眼神看来像一头会思索的狗。

老狗。

他说话的语音很低,说话的方式也很沉,话也说得很慢,但都是直认不讳:“我是犯了-江-湖-大-忌,其实江湖百无禁忌,我只是犯了你们的忌。”

马龙震怒道:“好,你倒是认了罪。”

然后他袖手望向查天王。

查天王顿了顿,语音浓重的下令:“既然知罪,那就伏诛吧!”

铁手道:“慢──”

但查天王令出如山,他的语音一落,他的手下已下手。

刀光又起。

刀光很美。

像一片云。

似一场梦。

“天狼刀”巴巴子居然把这一刀砍得很有感情。

这才可怕。

刀是利器。

──它砍得越有感情,便越有杀伤力。

一如爱情:──越是如生如死之情,越要付出生死代价。

像刀这样的兵器,一招飞出,还带着些许深情,难道是叫他击“爱情”敌人的身、心、咽喉还是头?

──那么,如此“深情”的结果,也只有为情忘情:一刀两断了。

刀快不可怕。

刀快但还有感情才可怕。

──正如美女:

女子美丽并不可怕。

反而可爱。

但一个女子虽然很有风情同时也很会利用感情、骗取感情,那就极为可怕了。

铁手如果要救那驼子,就得出手。

──可是赤手空拳,又如何能入这又快又实又有仇情之一刀呢?

能。

铁手一伸手,就捉:他竟“捉”住了这一刀。

──“活生生”的捉住这把刀。

像捉住了一条灵动的毒蛇。

硬生生钳住了巴巴子的这一刀。

这一刀给铁手劈手硬硬抓住了。

但只是刀。

还有枪。

刀只是幌子。

枪才是要命的。

──至少是要那驼子的命!

枪“哧”的射了出来。

这练子枪竟成了一种可发可收但决难逃避的武器。

也是暗器。

枪尖直取驼子眉心。

快、准、狠!

驼子没有避。

不是他不想避。

他心里知道:

避也没有用。

──叫天王要一个人的命,焉有不死之理?

何况,这世上常常都没有天理这回事。

再说,他穴道受制,要避也避不过。

──既然避不过,又何苦要勉强挣扎,连累他人?

他不避,眉心就须穿洞。

这一枪是绝对要他命丧当堂的。

回家家的天狼枪法一向是:一枪既出,绝不空回的。

不过这次例外。

这一枪,眼看要着,却突然倒走了回去。

因为铁手已回头,不转身,只往后发了一掌。

这一掌的凌空掌劲削在那一枪上。

那一枪就立时改了方向。

倒飞。

回刺。

竟刺向它的主人:回家家的印堂上!

回家家即撤招,十分狼狈。

但同一时间,却有两个人同时出了手:

詹通通!

余乐乐!

詹通通飞足踹蹴铁手。

他一口气,一下子,一刹那间就踢出十八脚。

──正是“十八般腿法“!

他已跟铁手交手过一次。

──虽说“不分胜负“,但他心知已吃了暗亏。

所以他早已蓄势以待,这一击再不容情。

──实际上,他对敌也从没“容”过“情”。

他只是不再“留力”而已。

他全力以赴。

不踢杀对方,决不甘休!

詹通通主攻。

他全力踢杀铁手。

但更可怕、难防、无声无息的攻击来自余乐乐。

他已解下颈上的绳子。

那一条线在他运劲之下,又变成了一条长长长长的刺。

他就在铁手瞬息间应付:詹通通、巴巴子、回家家三大高手之际,“啸”的一声,“千里恩怨一线牵”,已直取那驼子之咽喉!

他要杀的不是铁手。

而是驼子。

原因无他:

只有一个──

受了天王之命,他必定执行。如此而已。

他在先前已跟铁手交过手。

交手只一招。

──交手只一招,了解却似已有百年。

他知道铁手是个铁铮铮的人物。

──他宁愿杀驼子,不愿对付铁手。

上一章目录+书架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