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凰神祭

陆家被干净利落地料理了,曾经由他家盘踞的港口收归了凌氏直辖,从仓库中抄出残旧的账本,上头的数目令人咋舌。说实话,不消弑君谋逆,就是这个贪渎偷税的数额都足以让他家满门抄斩。

至于我和凌青云的关系,在外人看来是没什么变化的。不过我们自己知道,在那次让我俩都尴尬的事件后,多少有些别扭。一方面,有些小心翼翼的客气,另一方面,我又觉得凌青云总有点想修补,但又找不到由头的感觉。

但我也不在乎了,不喜欢我的人多了去了,不多他一个。买卖不成仁义在,在这个世界中,他仍然是我最坚实的盟友。找到回去的办法前,我也只能全力帮他。

秋日下了一场大雨,将碧空浣洗一清,也将过去的事情翻了页,空气里都是崭新的味道,人们显得欢喜,张灯结彩,迎接秋收,以及秋收之后的“凰神祭”。

一年一度的“凰神祭”,在凌国可是重大节庆。你在街上问十个小孩,十一个都要告诉你他盼着这个节日。

因为在这一天,所有人都可以乔装打扮上街,男人可以扮成少女,戏子可以扮成将军,有调皮捣蛋的,甚至会扮成地府来的黑白无常,吐着红舌头、拿着铁链子大摇大摆走在街上,当然最流行的,还是装扮成羽凰神本神,以及他(她)身边的神女神使。

羽凰神是这个世界诸国都敬拜的神,传说其千手千眼,法相无穷。不过常在人间庙宇出现的一般有三种。安国那边的塑像,多是一个武将形象,身穿宝甲,头戴凤冠,金刚怒目,口吐雷霆;风国那边的塑像则是一个华衣公子,俊秀郎君,一手持书,一手结印;而凌国这边就更特别,一般供奉的都是女相,身着五彩,衣带翩跹,慈眉妙目,度厄解危。

凡是乔装打扮了的人,默认放下了平日的身份地位——本来,脸上涂了油彩,带了面具,大概也没人认得出你是谁。只要不涉及真正伤害他人的犯罪,仆人可以照着主人的脑门来记栗爆,贫家书生可以当面对富家小姐倾吐衷肠,一品公卿可以跟卖梨的小贩坐在一起喝酒耍钱。可以想象,谁平时没有一些与身份相关的压力、痛苦和束缚呢?因此迫不及待参与这一夜的狂欢。

我先前听说这个节日,也觉得很有意思,虽然之前我也没少乔装瞎跑,但毕竟还要掩人耳目,心中忐忑,生怕被发现了,这一次,却是可以堂而皇之化妆改扮,去往民间,岂不快乐。

临到那一天,瑶姬早早把我打扮好了,这姑娘也没啥创意,扮的就是她名字里那位神女“瑶姬”。在神话中,这瑶姬双蝶髻,红襦裙,是羽凰神旁侍女,地位大概像关公庙中常有的关平周仓一样。

于是我施施然出门了。

今天的景象确实热闹,街道上都是乔装后的人,天桥下有两个“大将军”在斗蛐蛐,一个年轻姑娘拖着柄扫把在街上跑,逢人就说她要飞上天去了,小馆子把大盆的炒年糕端到屋外来卖,红亮的辣酱让人食指大动,连乱飞的苍蝇都带了几分烟火气的可爱。

西边的太阳就要落山,余晖把天边的云朵都笼上一层金色,另一边,最急的几颗星星已经等不及,自顾自开始闪烁。

我看着这景象,靠着桥栏杆,用签子扎着,吃我的年糕。

惬意,可又微微有些孤独。

在现代的时候,我就自己去旅游过。看到美丽的景色,总是感到很幸运,可同时,景色越是美丽,越有种想与人分享的愿望,这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就在这时,一群小孩子扮成吐着舌头的小鬼跑过来,向我要糖吃,抓胳膊的抓胳膊,拽腿的拽腿。

我一激灵,出来之前,瑶姬提醒过我在身上带点糖果的,因为不成文的规定,凰神祭里的孩子可以随便跟人要糖。结果我给忘了。

我平生最怕的就是熊孩子,他们要不到糖还不肯走,动作粗鲁得很,裙子都快给我扯坏了。

正着急,身边却突然出现一尊“羽凰神”,伸手从怀里抓出一把糖,往前一扔,呼啦一下小朋友都跑去抢了,然后他拉着我,大喊一声“跑!”

我们拔腿跑出好几百米,这才得救。我看着面前这位“羽凰神”,是个女相,脸上画了京剧里那种油彩,一条浅米黄色褙子,搭配五色流仙裙,挎两条丝绫飘带。但我还是从轮廓和声音认出来:“沐云?”

凌青云笑了一下:“可心,好巧啊。”

我心里有些吐槽:真是巧合吗?我合理怀疑他一直跟着我。我总觉得这些日子他有点暗戳戳地巴结我。

但是算了,不管了,他说巧就巧吧。

要说,本来我还有些腹诽,一个大男人扮什么女相,不过今天我已经看见过几个身高九尺胡子拉碴的“羽凰神”,飘带快玩成了捆绑,才承认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凌青云的扮相,是我今天看过的,最靠谱的……不开口的话,甚至还有几分艳丽。

然后我就跟着凌青云,随便乱走。不管我们现在关系如何,有他这个话痨当导游,还是不错的。

我们走过酒旗飘摇的酒肆,挂着红灯的民家,一路上吃着各种小吃,把我肚子都撑得鼓起来,好像三个月的孕妇。最后到了码头,一排渔船在水面上荡漾,这是一个很大的咸水湖,湖的另一边甚至连着风国,临湖的风有一种独特的腥气,但又有一种粗粝的清新。这是凌国知名的“夜渔”,有一些鱼类反而在晚上容易捕获,用科学的说法这个叫“趋光性”,在船头挂一盏灯,它们就趋之若鹜,任人捕捞。

渔船与岸边一直有渔民穿梭,那些人赤着脚,两三人抬着一个筐子,筐子里的鱼满满当当,不时往外蹦。

虽然今天是大节日,但这些讨生活的人大概没有心力来装扮,难得有个年轻人,在头上插了一根羽毛,算是应景,令人会心一笑。

有一些妇人远远跟着这些渔人,我仔细看了,才发现她们在做什么:

她们看起来面相都十分贫苦,不时弯腰,在地上捡拾。那些筐子的网眼细密,大的渔获漏不出来,但会有一些很小的虾子、鱼苗,或是螃蟹断了的腿落在地上,因为卖不上价,渔人也不太在意,就任由这些妇人拾走了。

凌青云看着这些,突然开口:“真怀念啊……我小时,我娘常常带我来捡。”

我没想到他突然提起这个,看了过去,他的脸隐没在油彩中,只有眼睛闪闪发亮。

难怪他居然喜欢吃虾皮……

我想着,这个算是破案了。我能想象那个画面,在难见荤腥的青菜里,一个孩子跟他的母亲,把这点破鱼碎虾一点点拨出来,放在碗边,留到最后再吃。

我小的时候,尽管也不富裕,但毕竟现代了,还是吃得上真正的鱼和虾的。只是,那些表哥表弟们,总是伸出筷子在菜里刨,把完整的虾仁挑走,留给我一些碎碎的虾皮。

可能这是我不喜欢虾皮的原因之一。

“两位贵人,要不要看夜渔啊?”正想着,旁边围过来几个渔夫,点头哈腰地道。

我一愣,然后想起凌青云之前跟我介绍过,不知最初谁想出的主意,在渔业上叠加了旅游业,夜渔对渔民是基本生计,可对外人,又是一种新鲜体验,因此好些富家子弟会付钱登船,参观夜渔景象。

这钱轻松好赚,难怪渔民们看我们打扮富贵些,都纷纷围过来问。

“上我们船吧,我们船大。”

“来吧来吧,看鱼噼噼啪啪跳进船里,很好玩的!”

被他们说的我也来了兴致,扭头看向凌青云,表达我想去的愿望。

凌青云笑吟吟的,摸出一小片碎银,挑了一艘看起来坐着最舒适的船,带我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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