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不管对方从哪一边突破,罗璿防守的第一步就是往后,这样一来,对方会处于罗璿的侧前方。罗璿对自己运动能力和速度是很有自信的,所以虽然自己在这一步不是处于对方和篮框的直线之上,但是对方只要再往前走一步,她就能从侧面赶上去,然后挡在对方的面前。

这是罗璿超强的运动神经和反应决定的,也是黎梓菲和陈程都不愿意埋没她的运动神而非要她选择一项运动的原因。

哪怕只是玩票的,那也可以在有限的生命里,以及宝贵且转瞬即逝的青春里,体会到发挥出自己的天赋的快乐。

而罗璿超强的体能,可以让她在对抗和比赛中越战越勇!

如今的任苒,虽然靠着连续变线逼近了篮下,使得篮框进入了她投篮的射程之内,但是从体力上来说她是吃亏的,因为罗璿是有意放她进来的,她在不断地变线中,消耗了自己的体能,而罗璿自己却是接近于直线的移动,脚步虽然快,但是所迈出的脚步的数量却要比任苒少。

可以说任苒每突到射程内一次,就要比罗璿多跑三步到五步。不要小看这几步,如果在双方保证一定的入球率的情况下,战线一旦拉长,体力的差距就有可能会体现出来。

而任苒的第一次投篮,果然就没有进。

这是罗璿与黎梓菲和期的对抗中所练就的心理防线——可以让对手突破,但是不能太多。可以让对手投篮,但是绝不让她上篮!如果对方投进,那是对方的投篮技术和手感佳,但是让对方上篮,就是自己防守的失败!

任苒投篮的时候,其实已经到了篮下,但是却不可能上篮,只能跳投,而任苒的投篮却被再次出现在她面前的罗璿所干扰。

罗璿跳起作出了封盖动作后,立即转身把任苒挤在身后,然后再度起跳,把这个篮板给控制住,再退到三分线外,转身再度进攻。

罗璿的突破还是犀利的,但是任苒的防守也不白给,她也一样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灵活的脚步,虽然罗璿也一样能突到篮下,可她的投篮技术差了不止一点,也是一样没中。

两个人来回变换了几次攻防,任苒就算是故意在投篮时加力,想让篮板球弹得远一点也没用,罗璿一样能飞速地从她身边掠过,如同一阵风一样地把篮板球控制下来。

但是就这样的拉锯战,要么是大家都不中,要么就是一方领先后一方扳平,进球数从来没有拉开到两球。

于是罗璿开始改变——穷则变,变则通!

在任苒领先一球后,罗璿与任苒几次交换了攻防,都没有再改写比分,罗璿开始了勾手!

罗璿的身高与任苒差得并不多,虽然任苒高了一点,但是罗璿一用勾手,形势就起了微妙的变化。

罗璿的身高比黎梓菲要高上一大截,所以她为了对付黎梓菲,早就练就了一手漂亮的勾手投篮的技巧,只是这份勾手的技巧,在正式比赛中大概很难用到罢了——因为罗璿打的是控卫,而且是偏重防守的角色,在真正的比赛中极少冲到篮下。

不管是三对三还是偶尔的五对五,主攻者当仁不让的是黎梓菲,罗璿只是做做传球和防守的工作,难得几次在黎梓菲的强烈要求下突入篮下,又往往受伤——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罗璿的打法是多么的倚重身体,对身体的威胁性有多大。

这倒不是说黎梓菲明知她的打法对身体有害还要逼她进攻,而是罗璿脑子太一根筋,就是不肯练投篮,非要去找对抗。这就像罗璿现在面对陈程和黎梓菲这两个人的感情困局一样,完全没有舍弃其中之一,专攻另一个的想法,也更没有怎样才能对付父母,然后两个全收的打算一样。

但是现在对付起任苒来,罗璿的勾手让任苒大为头痛——她根本就无法防守,她也只比罗璿高出几公分罢了,面对罗璿娴熟的勾手,以及罗璿比普通人要更长一点的臂展,任苒一点办法也没有。

虽然任苒的身高比黎梓菲要高得多了,但是只要罗璿多做几次勾手,感觉慢慢地就会调整过来,果然在第三次勾手的尝试中,罗璿就勾进了一个,然后第四个反超一分。接下来任苒再度扳平,罗璿却又在三次进攻中攻入两球,结束了比赛。

“哦哦——新来的妹纸好给力啊!”

“哇噢——大姐头输喽!”

“好漂亮的勾手!”

任苒不理那些人的起哄,把球放到一边的推车里,对罗璿说:“女孩子练成这样的勾手可不容易,而且你还不是打内线的。”

罗璿耸了耸肩:“所以这招只能在一对一的斗牛里用啊!”

任苒拍了拍罗璿的肩:“走吧,别理那些粗汉,他们都是想进校队而进不了的人,所以才天天加练的。”

罗璿回头看看,倒还真发现光头哥也在里面,却听任苒继续说:“打篮球的男生太多,能进入一线队也就是校队的人只能有13个,其余的人都是没有机会打正规比赛的。不像我们女队啊,一共才12个人,根本没有挑选的余地啊!”

罗璿说:“你好像很不满哦?”

任苒耸了耸肩:“没有啊,我很满意的——这次有你和鲁昀,还有吕媛加入,能把队员维持在十人以上,我已经很满意了。”

任苒说着牵起罗璿的手,拉着她回了更衣室。更衣室的里面有个简单的淋浴间,有些人不愿意回寝室淋浴的,就在这里冲洗一下。任苒进了更衣室就一边脱衣服一边问:“你要来一起冲一下吗?”

罗璿连连摆手——自从在心底里恋上了两位姐姐以后,她的性向也算是觉醒了吧,于是她就很抵触与别的人一起共浴什么的。

在罗璿的潜意识里,好像看到别人的身体,或者被别人看到自己的身体,都是对两个姐姐的一种背叛。

任苒说:“你不洗吗?冲一下把身体擦擦干多好,既清爽,也不会着凉。”

罗璿说:“没事,天还热着呢,我换身衣服回家去洗也一样。”

任苒说:“这多不好,一起来吧。”说着走过来要拉罗璿……

罗璿背对着任苒,却不知道她过来了——谁让她已经脱了鞋子,赤着脚过来,一点声音都没有——然后罗璿一边背对着任苒把球衣脱了,然后再换上t恤,也不嫌汗湿了粘在自己的身上。任苒见了也是一怔,就加快脚步过去:“哎,怎么不擦一擦?粘湿了很难受的啊!”

罗璿听到背后的声音,知道任苒来到了身后,就回过头说:“没事,馆里空调很给力啊,一会儿就干了。”

正好这时任苒低头从侧面想弯腰扯罗璿的衣襟——她是想把罗璿的衣襟撩起来,然后用手上的毛巾替罗璿擦一把,就算不冲洗,也得把汗擦干了啊——但是就是这么一错位的工夫,罗璿和任苒的四唇结合在一起了。

两个人的动作一齐僵住了,罗璿的眼里全是任苒的脸——这张脸上短短的绒毛,罗璿都能看得分毫毕现,汗水正把这些绒毛都帖到了脸上,然后在任苒的脸上,划出了一道道蜿蜒的水道来。

任苒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香气,混和着汗水的味道,与黎梓菲在运动后的气味有些相似,却又大不相同。但是不管怎么说,这让罗璿整个人都蒙了,她呆呆地在那里站着,直到任苒直起了腰离开了她的唇,她都没有反应过来。

这是她的初吻啊!

居然,对相不是陈程也不是黎梓菲!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以!

罗璿简直都要疯了!

——早知如此,之前与陈程一起去c市看黎梓菲打篮球的时候,就该趁着那机会,把初吻献给陈程了呀!

看着罗璿呆呆的样子,任苒也有点发懵,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双唇,然后笑着拍了拍罗璿:“哎,只是个意外,别太在意,我们都是女人,没什么大不了的!”

罗璿瞪了她一样——都是女人才更可怕啊!如果你不是女人,我犯下这种错误吗!

任苒继续笑着打开气氛:“哎,你怎么全呆了?难道这是你的初吻吗?”

罗璿瞪着她不说话。

任苒“哇——”了一声:“真是初吻啊?现在还有到了大学才失去初吻的女生啊,真少见呢!”

罗璿恨恨地用手背在嘴上擦了一下,说:“真的很稀奇吗?”

任苒笑着又拍了拍罗璿的肩膀:“哎,别太认真啊,淡定吧!只是意外罢了,而且只是撞到了嘴,唇碰唇而已,不算是吻的,就当是我给你的goodbyekiss吧!”

罗璿听了,心里这才好受了点——好吧,只是四唇相接,不算是真正的吻呢!

自己安慰着自己,然后对任苒也勉强展露出笑容来:“哎,只是意外,你也别在意啊!”

任苒轻捂着嘴:“哎,真就是意外啊!”

听到任苒的这一声“哎”有点像叹气的样子,似乎有些意犹未尽,罗璿不禁有点心惊胆战,但还是强自镇定,把衣服一套,背了自己的包就走了。

任苒看着罗璿的背影,伸出舌头在自己的唇上刮了一圈:“……可是,感觉真不错呢……”

罗璿走得飞快,没有听到这句话,只是头也不抬地离开了场馆。从后门出去,本以为静悄悄的外面,却居然还有人在玩球,循声看去,却是光头哥一个人在露天的球场上练着球。

男生,也许就是比女生对这种事情更容易执着的吧。女生是纤细的,也更感性,她们所执着的,往往是感情方面的事。

刚才与任苒意外地碰撞,让罗璿心慌意乱,也就没再管光头哥的事了,加快脚步就往校外走——还是回家吧!

本来还想在学校里住一晚的,但是发生了这样的事,罗璿反而想逃离学校了。

走到学校大门外,没有看到黎梓菲的身影,心里有些失望,但转念一想,是自己对她说要住校的,她不来接自己也是正常的。

于是就径直往前走,准备坐校车再转车回家。校车的车站周围,总是有着各种店铺,所面对的对象,都是像罗璿这样的大学生,其中又以新生居多。

新生进了大学,新鲜感还没有过去,大学里面和外面的店铺,当然都会光顾——这时候也是他们手头最宽裕的时候。罗璿站在校车班车的站牌下,等着校车的来临,却渐渐地天黑了。

这时已经六点半都过了,路灯和商家的霓虹都纷纷亮起,让罗璿的目光被突然亮起的灯光所吸引,挨个地仔细看了过去。

一家名为“长发伊人”的酒吧吸引了罗璿的目光——罗璿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去过酒吧。而这家酒吧里灯光比普通的要明亮,虽然玻璃面比较模糊,但从外面望进去还是可以大致看清里面的情形的。

只见里面走来走去的侍者都是女生,而且都穿着制服,长发飘飘的,直到腰际,这让罗璿有点被吸引了,然后就不由自主地走了进去。

也许是被酒吧本身吸引了?还是说对这些长发飘飘的伊人动了不该有的心思?

当然不会是后者,罗璿对陈程和黎梓菲都是很忠贞的!进到这酒吧来,大概也就是为里面的装饰感到新奇吧。在印象里,酒吧就是酒光昏暗的那种,但是这一家居然灯火通明,难道是因为开在学校旁边,格调也变了吗?

进去一看,居然有人在里面吃着石锅拌饭和面条什么的,一开始在外面离得远了,玻璃又模糊,倒是没发现,现在看来酒吧只是名字,挂羊头卖狗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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