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逍遥真人

进了浴缸,没有传来林飞语想象中的舒适温暖,反而是一阵的寒冷与针扎一般的刺痛。

“靠,怎么这么疼!”

倒吸一口冷气,林飞语嘴角抽动几下,有一种拔身而起的冲动。

这种又热又冷的感觉很是奇怪,非要形容的话,大概就相当于在皮肤上抹了很多高浓度的薄荷精油,然后架着火来烤。

表面是热的,感觉是冷的,还有钻心剜骨的刺痛,好一个冰火两重天。

压制住拔身而起的冲动,林飞语强行盘坐,让药水浸没每一寸肌肤。

他知道自己基础不行,原身只会做最简单的运动来进行修行,都很少调动气血冲刷身体,甚至从来买不起药材。

这也导致了他的身体并没有多强壮,在一品武师里面就是个半吊子。

而现在,有了司马清给的东西,林飞语就能填补这一份遗憾,重新打好基础,只要日后也能稳扎稳打,便不用担心根基不稳。

这是绝好的机会,别人求都求不来的机会。

强忍不适与剧痛,林飞语盘腿而坐,震荡体内气血,一遍又一遍的冲刷自己的肌肉和筋骨,毛孔中甚至渗出暗红色的血线。

那是他身体内的杂质。

好似用一把生锈的钝刀,不断地在身体上剐着,疼痛异常。

袅袅蒸汽中,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他牙关紧咬,想要昏迷逃避痛苦,意识却因疼痛而愈发清醒。

与此同时,在身体内部,原本如玉般洁白的骨头上,似有似无的显化出红点。

那是进入一品巅峰的征兆!

练透骨骼,于脊骨显化一抹红,就是一品巅峰,随时可入二品。

二品冲刷五脏六腑,直到心尖一赤红,便能圆满。

疼痛在继续,不知过了多久,当林飞语悠悠转醒时,浴缸的水已经是彻底的冰凉了,

甚至于在底下烧着的木柴也几近暗淡,不见一丝火色。

同时,原本如墨的池水多了一抹暗红,由黑色变成了黑红之色。

原本的疼痛尽去,池水又变成了普通的水。

“洗髓伐骨,这么猛的?”林飞语心里有了明悟,估摸着这是从他身体里排出的脏东西和杂质。

试着握了握拳头,力量和耐力均有所增加,但幅度不大,没有想象中一朝直上九重天的感觉。

除了身体的变化,林飞语的心底也多了一抹通明透彻,这几天的压抑在此次修炼中彻底散去,心境透亮不少。

耳清目明,心境澄澈。

他站起身来,滴滴水珠从欣长流畅的身体流下,划出点点淡淡的水痕,又被迅速风干。

自恋的欣赏一番,林飞语迅速裹上毛巾,收拾好东西进了屋里。

从中午泡澡开始算,此时天已经黑了,虽然不清楚具体时间,但估计离睡觉时间也不远了。

进了屋子,林飞语开始找吃的准备填饱肚子。

今年的冬天格外的冷,比往前冷了不止一筹,黄瓜已经被冻坏了,无奈之下,他再次找出两根水灵的大萝卜吃下去。

嘴里面一股味道不说,林飞语感觉自己活成了兔子的形状。

“算了,起码不饿了,明天去买点肉。”

林飞语点起油灯,闭眼躺在床上,回想起张秀才的话,想尝试看能不能推敲出什么。

忽的,林飞语捕捉到张秀才对自己的评价:“凭此一句话,便可入逍遥境界。”

“逍遥境界,到底什么是逍遥啊?”

林飞语知道,逍遥这个称呼来自于逍遥真人,以前的国师,如今退隐山林的天下第一。

这个故事他是听宝叔讲的,也是原主为数不多的记忆之一,想忘都忘不掉。

三百年前,逍遥真人还不叫这个名字,他当时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八品道门强者,虽然贵为国师,但能与其比肩之人也不是没有。

后来,据宝叔的故事所说,逍遥真人突然顿悟,在一个电闪雷鸣的雨夜放声高歌,甚至于直接勾动了皇宫大阵,以一人之力将雷雨幻化成花雨,于黑夜中绽放无尽霞光,整个京城都被染得灿红,在众目睽睽之下晋级九品。

原本的俗家姓名丢弃,自称为逍遥真人,辞去国师离了夏氏皇族,退隐山林。

从那之后,七品及以上,便被称为逍遥境界,距今已经三百年了。

林飞语不知道这个故事有几分是真的,但大夏现在确实还没有国师,那个位置是空着的。

而且能流传这么多年,多少有些真实的成分。

林飞语做出猜想:这样来看,一旦到了七品这种高等级,除了修炼资源和天赋外,还有一道大关卡是心境上的。

不然无法解释这种事情。

什么都没干,只是顿悟,便能突破到九品。

与贞武帝当时武道升华,从七品晋级八品如出一辙。

这是林飞语猜的,史书并没有记载贞武帝的等级,

不过,如果贞武帝是九品武师的话,就绝对不会死。

甚至于祂能一人采取斩首行动而结束战争,天妖国绝对挡不住。

“这样的话,这包药还有镇定心情舒缓情绪的作用?”

“司马清这么看好我?”

“算了,关我什么事,我只是个菜鸟一品,能不能到四品还说不定呢……”

林飞语默默摇头,盖上油灯的盖子睡觉,缺少氧气使得火焰熄灭。

梦里,他梦到自己在一座始终上不去的山上,山顶有个白胡子老头坐在一只鹏鸟上,一直看着他。

然后他爬呀爬,却无论怎么努力都爬不上去,山还是那么高,白胡子老头笑的还是那么灿烂。

然后,他在极度愤怒的情况下左脚一出溜,从山上摔了下去。

咕噜咕噜滚下山。

林飞语猛地惊醒,发现只是个噩梦,惊魂未定的拍了拍胸膛。

“不会这么巧吧?”他嘀咕一声。

昨晚才想到逍遥真人,就做了这样一个梦,是不是太巧了点?

“真人保佑,真人原谅,无意冒犯,纯属巧合。”

驱散杂念,林飞语摸了摸肚子,锁上生锈的铁门,打算去集市解决早饭。

顺便为了日后的前途,去找宝叔打探一番消息。

宝叔年轻时说书赚了钱,还去大城市表演过,

现在老了回到平安县里,在集市开了一家小门店,卖些生活用品,生意不错,又有北窑头的房子收租,日子很是快活。

这几天天气不错,前几天下的雪已经融化,地上的积水映出低矮的阁楼。

偶尔有哒哒哒的马车经过,碾碎了灰红色的倒影,水花随之迸射。

集市的边缘约么有十几个小吃摊,上次林飞语来得晚,只找到了一家包子店还开门。

今天早上来的正好,大部分的摊位都出摊了,摊主老板一个个裹得严严实实。

打量一番,林飞语注意到一家卖汤面的小摊。

大大小小十几个种类,从最普通的素面到加各种料码都有。

混合的香气飞出,争着涌入鼻尖。

阳春面,大排面,猪脚面……

“猪脚面,看着不错。”

看着嫩白软糯的猪脚,林飞语咽了咽口水。

他穿越前是北方人,没吃过猪脚面这种南方食物,打算尝试一下。

要了一碗猪脚面,他先吃猪脚,再吃面,最后喝汤。

一连吃了三碗面,又换了两个种类,花了40文钱,

终于吃饱,林飞语满意地结账走人,向集市更里面走去。

宝叔开的小商店就在里面,他已经能看到刷着褐漆的木质连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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