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我这人从不记仇

凉风习习,雨滴从天空坠落大地。

空调外机上的四眼仔一脸谄媚,在小区照明灯的映照下,好像一条狗。

林言嘴角忽然弯起:“此话当真?”

“我这人一向说一不二,吐口唾沫是颗钉。”

四眼仔拍胸脯保证,示意自己值得信赖。

“好。”

林言走到墙角刚搬起扶梯,随即又放下去:“我帮你下来后,你要是反悔怎么办,那可是你老婆啊!”

“女人不过是工具而已,我跟她在一起完全是看中她的颜值,利用她交际应酬,维护公司重要客户的关系,况且她也不是什么温良恭俭的女人,只要你喜欢,我可以送给你。”

赤裸裸的话语,不加掩饰,人性的丑陋彰显的淋漓尽致。

林言沉吟片刻,将扶梯放好,随后握住剔骨刀站在一旁谨慎戒备。

老婆都可以轻易卖掉的人,不得不防。

四眼仔很快从楼梯上下至地面,他衣服全身湿透,冷的直抖。

不敢靠近林言,往旁走了几步,两人之间隔出一段安全距离。

——他也怕林言一刀砍死他。

等了一会,确定林言不会这么做后,他挤出一丝笑容:“还以为你会直接离开,将我丢在上面,真是太谢谢你了,你是个好人。”

林言龇牙一笑:“你想多了,我这个人从来不记仇。”

接着,适时亮出剔骨刀,警告道:

“希望你说话算数。”

四眼仔忙不迭点头:“今晚你跟我一起回去,自当成人之美。”

“嗯。”

浅淡回应一声,林言不再说话。

“你找到食物了?”

四眼仔一眼看见地上的两箱东西。

“那间仓库门被我弄开了,里面有很多食物。”

四眼仔试探着问道:“你能不能……嗯……让我也去仓库里拿点东西,家中食物早就没了,你要玩我老婆,至少让她吃饱喝足,那样您玩起来也够劲。”

“可以。”

林言点头答应:“但你不能拿太多,仓库是我弄开的。”

“当然,都听你的。”

四眼仔一喜,与林言折路而返,直奔先前那间仓库。

行走时,两人间隔一段距离,相互防备。

路上,林言捡起一根居民用来晾衣的长木杆。

四眼仔立刻紧张起来,问他想干什么。

林言将剔骨刀别回腰间,表示剔骨刀用着不方便,万一遭遇丧尸,近距离交手风险太大,用这根木杆,就安全多了。

四眼仔听完觉得有理,离林言又远了几步。

俩人很快来至仓库门口,林言拿出钥匙丢给他:“进去拿点东西就走,我在外面守着,有情况叫你。”

四眼仔接钥匙,狐疑道:“哪搞来的钥匙?”

“先前撬门的卡折了,死活弄不开,仓库是食品店的,就想去店里撞撞运气,结果真让我找着了。”

林眼拎着木棍,向外左右张望,一边戒备一边回答。

虽然觉着事情有些过于巧合,四眼仔对林言也并不是那么信任,但看见他在戒备,想了想,还是打开仓库门,走进去。

砰!

林言见状立马转身,一脚将门踹上,随即将手中木杆插入门拉手,另一头卡在上方防盗窗的缝隙中,将门给堵死。

“喂!你干什么?”

仓库内的四眼仔慌了,拉住门栓,用力推门,压根推不动。

林言也不说话,自顾自掏出火机,点了一根烟。

“你到底要干嘛,开门啊!”

身处黑暗的四眼仔隐隐有不好的预感,这很可能是对方的一个圈套。

很快,他的预感应验了。

黑暗中,有东西向他扑来。

没等他作出反应,身体已被什么东西紧紧抱住,耳朵“滋啦”一声,连带着脸皮被突然撕扯下来。

“啊!!!!”

凄厉的惨叫在仓库内响起!

“有……有丧尸,快放我出去!”

砰!砰!砰!

门被撞得哐哐作响。

林言在门外吸了口烟,无动于衷。

“王八蛋!你故意把我引到这里来,你害我!”

四眼仔不傻,瞬间反应过来,一切都是林言设下的套,对方压根就没想过要救他,都是为了把他引到这间仓库。

目的是让他死的更惨!

“呼~”

烟从鼻孔内喷出来,林言悠然自得。

“混蛋!你不是说你不记仇的吗!”

黑暗的仓库内,四眼仔已然和丧尸扭打在一起,身上,手上,脸上,已不知被咬了多少口。

“是啊,我这个人从来不记仇。”

弹了弹烟灰,林言不紧不慢道:“一般当场就报。”

“混蛋!啊……小哥……不……大哥,快把门打开,放我出去吧,你不想要我老婆了吗?”

四眼仔尤不死心,作最后的挣扎。

“我虽然喜欢漂亮女人,但不至于那么变态。”

仗势夺人妻女,与那曹贼何异?

虽说末世,法律不存,秩序不在,但林言有自己的原则,不屑这么做。

不然与那些只知吞噬血肉的行尸走肉有何区别?

他是个人。

正因如此,听见四眼仔要把老婆卖了,换取自己生路,才有了将之引到这间仓库的想法。

这样的衣冠禽兽自生自灭实在便宜他,斯文败类,就该一口一口被丧尸咬死,吃掉!

林言拔下仓库门上的钥匙,捡起地上的两箱物资,孤身没入黑夜的雨幕中。

身后传来四眼仔撕心裂肺的叫骂:“狗东西!王八蛋!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啊……不要咬了……好痛……”

很快,一切归于平静,只剩下吭哧吭哧咀嚼血肉的声音。

……

回到刘嫂家,林言将门窗紧闭反锁,走进卧室,仰躺在床上。

休息一会,他拿出碎屏手机,反复尝试,确认依旧没信号后,随手把手机丢一旁。

随即翻了个身,枕着双手,将这几天发生的事在心里默默复盘一遍。

汲取其中信息,结合自身情况,为将来做打算。

目前有所了解的是:

末世来临。

大部分人变成了丧尸。

世界磁场出现问题,信号消失了。

短时间内,官方集结有效力量,筑起防线,建立安全区的希望不大。

长时间也够呛!

末世中,目前没有什么可以依靠,能拯救他的,只有他自己!

这很糟糕。

但有一点值得欣慰。

他的身体情况。

被阿珍咬过后,他的身体出现了某种异变。

食量变得非常惊人,堪称吃货中的吃货。

拥有类似丧尸的某种特性,精力充沛(到目前为止,还没出现疲软的症状)

不被丧尸攻击(疑似被丧尸当成同类)

仅凭最后一点,足以让他在丧尸遍地的末世保全自身。

……

闭上眼睛,林言脑海浮现出奶奶满是褶皱却又分外慈祥的脸。

末世不会区别对待任何人,上了年纪的孤寡老人在这场浩劫中生存下来的机会无限接近于零。

即便如此。

林言也已决定无论如何要回永城一趟。

总要回去看一眼的。

置至亲于不顾,一个人苟在角落里独活,人生有何意义?

人,总要有个念想。

尽管林言已经作好了最坏的打算,但依旧坚持自己的想法。

回永城。

至于其它,走一步,看一步。

还是那句话,不相信人类就这样消失在这个世界。

万事万物,一切皆有转机!

确认想法后不久,林言回想起四眼仔的丑陋嘴脸。

他的自私和无耻今天给自己上了一课。

人心叵测!

末世中,失去条条框框的约束,为了生存,人做出什么疯狂的事都在情理之中。

至于良心,道德?

呵呵!

只会咬人的丧尸可以不怕,没有底线的人却不得不防。

得找件防身的家伙……林言思忖着。

冷兵器肯定不行……都末世了,是个人都会搞几件冷兵器防身。

林言对自己的拳脚很有逼数,大家条件同等的情况下,万一被人算计,压根讨不到便宜。

必须得搞把枪……

由于夏国全民禁枪,这种违规品寻常地方很难搞到。

只有像治安署,武装署,管教所之类的特殊部门才有。

兴洲市现已水深火热,这些地方想必早已无人看管。

明天去这些地方查探,一定得搞把热武器搁身上防身,顺带了解兴洲市如今的具体情况……

林言打定主意,闭上眼睛,强迫自己入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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