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大发展2

第五个证据是大规模城市化。1000年前,只有很小比例的人住在城市中,现在有50%。人们为了“更加美好的明天”而迁入城市,这里充满选择和机会。每周有100万人从乡村搬迁到城市,这段旅程的空间距离小于时间距离。这些移民事实上前进了数百年,从中世纪的乡村移居到随意扩展的21世纪城市地区。贫民窟的悲惨生活被公之于众,但不能阻挡人们的到来。就像所有人一样,满怀希望的人持续涌入,追逐更大的自由和更多的选择机会。我们住在城市和郊区的理由和移民相同,都是为了从更多选择中获得边际收益。

总是有人选择回归原始状态。实际上,回到过去从来不是易事。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居民只能乘坐公共汽车回到他们的山村,在那里他们生活在古老的传统和有限的选择中。他们不会饿肚子。在相似的选择精神感召下,如果你相信新石器时代就达到了生命的顶峰,可以在亚马孙丛林中选择一块空地暂住。如果你相信19世纪90年代就是黄金时代,可以去阿米什人那里觅得一片农田。我们有大量重访过去的机会,可是很少有人真正希望生活在过去。相反,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任何历史时期,任何文化中,数以十亿计的人都尽可能快地涌入“选择略多”的未来生活。他们向城市移民,用脚选择进步。

城市是科技的产物,是我们发明的最大科技产品。它的影响与城市居民数量不相称。如图5-1所示,大部分有记录的历史时期,居住在城市的人口平均比例为1%或2%。可是我们提到“文化”时所想到的几乎所有事物都诞生于城市。(城市和文明这两个英语单词具有同样的词根。)但是今天作为技术元素特色产物的大规模城市化是非常新鲜的现象。像其他大多数描述技术元素的图表一样,图5-1中两个世纪之前没有太多变化。然后人口猛增,创新飞速涌现,信息爆炸,自由增加,城市成为主宰。

大发展(加了个大字)带来的一切希望、悖论和折中,都在城市中体现。事实上,我们一般可以通过观察城市状况来观察科技进步的概念和真实性。城市也许是创新的发动机,但不是所有人都认为它是美丽的,特别是今天的特大城市,它们随处扩张,对能源、物资和关注度贪得无厌。它们就像吞噬自然资源的机器,很多人担心自己是否也会遭此厄运。城市复活了我们对技术元素的持久忧虑,比工具导致的紧张心理尤甚:我们购买最新发明,是因为需要,还是因为被迫?近期的大规模城市移民是自愿选择还是必要行为?人们被城市里的机会吸引,还是被绝望情绪推动?为什么除了那些被逼无奈的人,还有人愿意选择离开家乡,栖身于城市贫民窟中臭气烘烘、四处漏风的小屋?

嗯,每一个美丽的城市都是从贫民窟发展起来的。开始它是季节性宿营地,是人们常见的随遇而安的结果。物质匮乏、污秽不堪是常态。这里是猎人、探路者、生意人和拓荒者过夜的好住处。接下来,如果他们认为这块营地合乎心意,就会将它扩展为凌乱的村庄、令人不适的城堡,或者阴冷的官方前哨站,建有永久性楼房,四周是临时小屋。如果村庄位置有利于发展,私自圈地的人会聚集起来,他们的房屋呈同心圆式分布,直到这个村庄跌跌撞撞地成长为城镇。随着城市的繁荣,市中心——或者用于市政事务或者用于宗教事务——得以建立,城市边缘则继续在无计划无管理的混乱中扩张。这个过程在什么年代和什么国家发生,无关紧要。城市的大片边缘地区会让固定居民感到震惊和担忧。对新来者的持久蔑视自第一个城市建成时就出现了。罗马人对城市边缘的租屋、窝棚和小屋多有抱怨,认为它们“臭气熏天,湿漉漉,松松垮垮”。有时罗马士兵会将擅自占地者的定居点夷为平地,只为了看到它们几个星期内被重建或者搬走。

巴比伦、伦敦和纽约都有大片不受欢迎的定居者组成的贫民区,他们搭建卫生状况糟糕的劣质住所,从事危险的买卖。历史学家布罗尼斯瓦夫·盖雷梅克描述道:“贫民窟构成中世纪巴黎的一大城市风景。”甚至到了18世纪80年代,巴黎发展到鼎盛时期,近20%的居民仍然没有“固定住所”,也就是说,他们住在窝棚里。中世纪一位先生对当时的法国城市进行了一番抱怨,听来耳熟:“好几个家庭共住一所房子。纺织工的家庭也许挤在一间屋子里,围着火炉缩成一团。”这种压抑的生活在整个历史上屡见不鲜。一个世纪前,曼哈顿是2万名自建住房的擅自占地者的家园。19世纪80年代,布鲁克林(在使用从木材厂偷来的木板后如此命名)的斯莱布城一地在高峰时有1万居民住在贫民窟。据1858年《纽约时报》报道,纽约贫民窟中“90%的简易房只有1个房间,平均面积不超过12平方英尺,满足住家一切需求”。

旧金山是擅自占地者修建的。根据罗布·诺伊维尔特在他那本很有启发性的著作《影子城市》(ShadowCities)中的描述,1855年一项调查估计“(旧金山)95%的房产所有人不具备真实合法的土地所有权”。擅自占地者随处可见,湿地、沙丘和军事基地都有他们的身影。一名目击者说:“今天这里有一块空地,第二天上面就搭起了6个帐篷和棚屋。”费城主要居民是当地报纸所谓的“占地定居者”。1940年,上海1/5的市民是擅自占地者。这100万占地者留下来,不断扩展改善他们的贫民窟,在一代人的时间里这个陋屋小城变身为第一批21世纪城市中的一员。

这就是城市化发挥作用的方式。所有科技产生效果的过程是:新发明开始是无价值的样品,经过改进后,勉强有效。贫民窟中交叉纵横的住所随时间流逝而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得到扩展,临时性公共机构最终转变为官方机构。曾经是穷人栖息地的所在,经历数代人后,成为富人的家园。贫民窟的传播是城市所为,贫民窟的生活是城市的发展过程,几乎所有现代城市的大多数街区以前都是贫民窟。今天由擅自占地者建造的城市将成为明天的高贵城区,这一现象正发生在今日的里约热内卢和孟买。

过去的贫民窟和今天的贫民窟给人相同的印象,第一印象都是污物横流,过度拥挤。1000年前的贫民窟和今天的贫民窟,住屋随意搭建,残破不堪,臭气熏天。可是也存在生机勃勃的经济活动。每个贫民窟都有餐馆和酒吧,大部分有可租房或者出租床位。还有动物、新鲜牛奶、百货商店、理发店、诊所、修理铺和提供“保护”的带武器的强壮男子。擅自占地者建造的城市是——并且一直是——影子城市,是官方许可之外的平行世界,但终归是城市。

与任何城市一样,贫民窟是个高效运转的场所——甚至也许高于城市官方机构,因为没有可供浪费的资源。拾荒者、分销商和清洁工都住在贫民窟,他们走遍城市的其他区域,寻找废弃品作为住所材料和生活资料。贫民窟是城市的皮肤,是它的开放性边缘,随城市发展而膨胀。作为整体的城市是令人惊叹的科技发明,它汇聚能量流和观念,密度与计算机芯片相似。在相对小的区域内,城市不仅用最小空间提供生活区和工作区,而且还是理念和发明的最大来源地。

斯图尔特·布兰德在其著作《地球新规》(WholeEarthDiscipline)的“城市星球”一章中评论道:“城市是财富创造者,一直都是。”他引用宣称世界40个最大城市居住着地球上18%人口的城市理论学家理查德·佛罗里达的话:“(城市)拥有全球2/3的经济产出和近9/10的新专利发明。”一位加拿大人口统计学家估算出“80%~90%的国民生产总值增长发生在城市”。每座城市破旧的新区——被非法占用的土地和露营场所——经常是生产力最强的市民之家。迈克·戴维斯在《布满贫民窟的星球》(PlanetofSlums)一书中指出:“印度马路居民的传统形象是刚从乡村迁入的贫苦农民,像寄生虫似的乞讨生存。可是对孟买的研究表明,几乎所有(97%)家庭都有至少一名养家糊口者,70%在城市至少居住了6年。”贫民窟居民通常在邻近高房租街区从事低报酬的服务工作。他们有钱,但住在贫民区,因为离工作地点近。www.youxs.org、www.youxs.org;2/3的家庭有洗衣机和CD播放机;一半家庭有1部固定电话、1台录像机和1台小摩托车。在里约热内卢的贫民区,第一代擅自占地者识字率仅为5%,而他们的后代有94%具备读写能力。

取得这样的进步是要付出代价的。尽管城市生机勃勃、充满活力,但边缘地带可能令人不适。要进入贫民窟,必须在满是狗屎的小路上穿行。粪便在路边腐臭,小便在阴沟里流动,垃圾成堆。我多次到过发展中国家杂乱无章的陋屋区,没有丝毫乐趣,对那里的居民来说更是如此,他们每天都必须忍受这种环境。与外围的污染和丑陋形成对比的是,贫民窟住屋内部经常呈现出人意料的温馨。回收利用的材料挂在墙上,色彩缤纷,小饰品被收集起来布置舒适的空间。当然,一间屋子所容纳的人远比你能够想象到的多,可是对很多人而言,贫民窟这个家园提供的慰藉超过山村小屋。偷电使用也许不稳定,但至少有电。去唯一的自来水龙头也许路程不短,但在家乡,从房子到水井可能更远。药品很贵,但可以买到。还有学校,老师会按时来上课。

这不是乌托邦。下雨时,贫民窟变成泥沼城市。无止境的贿赂令人沮丧。陋屋居民感觉自己的住所地位低下,这是令人难堪的时刻。《极大之城:失而复得的孟买》(MaximumCity)的作者苏克图·梅塔问道:“为什么有人要离开在东部乡村的砖房,离开门前栽着两棵芒果树、可以看见小山丘的老家,到这里生活?”他接着回答:“为了某天大儿子能够在这个城市北部边缘的米拉路买到两间屋子,也为了小儿子可以更上层楼,移居到新泽西。不舒适的生活是一种投资。”

梅塔继续写道:“对于印度乡村的年轻人,孟买的吸引力不只是金钱,还有自由。”斯图尔特·布兰德记录了社会活动家卡维塔·拉姆达斯关于城市魔力的总结:“在农村,妇女所要做的就是服从她的丈夫和亲属、捣碎小米以及唱歌。如果她搬迁到城市,可以找到工作,开始自己的事业,为孩子们提供教育。”阿拉伯半岛的贝都因人曾经似乎是世界上最自由的民族,在广袤的空域沙漠随意游荡,以星空为帐篷,不受人控制。但是他们很快放弃游牧生活,前往海湾国家迅速膨胀的贫民区,一头钻入单调的由混凝土筑成的住所。根据多诺万·韦伯斯特在《国家地理》杂志中的报道,贝都因人将骆驼和山羊关进古老村庄的畜舍里,因为他们依然保留牧民生活带来的收入,这样的生活对他们仍具有吸引力。贝都因人受到诱惑进入城市,而不是被迫,按照他们自己的说法,是因为:“我们随时可以进入沙漠,感受传统生活。但这种(新的)生活比传统的更好。过去没有医疗卫生,孩子们没有学校。”一位80岁的贝都因老首领比我总结得好:“孩子们的未来将有更多选择。”

移民不是必须要来。可是数百万的移民仍然从乡村、沙漠或者灌木林地涌来。如果问他们来城市的原因,答案几乎总是与贝都因人和孟买贫民窟居民的相同。他们为机会而来。他们本可以待在家乡,就像阿米什人选择的那样。青年男女本可以留守农村,按照惬意的农业节奏生活,继承小地方的手艺,这些是他们的父母经历过的。季节性的干旱和洪涝年年发生。乡村田园难以置信地美丽,家庭和族群的热情支持,这些是永恒不变的。同样的工具仍在使用,同样的习俗传递同样的美好事物。季节性劳作、大量闲暇时光、紧密的家庭纽带、令人安心的团结以及能获得回报的体力劳动带来巨大的满足感,总是让我们心驰神往。如果所有条件都相同,谁愿意离开希腊的岛屿、喜马拉雅的山村或者中国南部葱翠的田园?

但选择权不同等。世界上越来越多的人有电视机和收音机,去城市看电影,他们知道什么是适合自己的。城市给他们的自由让家乡看上去像监狱。于是他们选择——完全自愿、非常热切——涌入城市。

有人争论道,他们无可选择。这种观点认为,进入贫民窟的人是被迫压制而移居到城市的,因为他们的家乡不再能够支持农民。他们是非自愿离开的。也许经历了几代人卖咖啡的生活之后,他们发现全球市场已今非昔比,他们的咖啡价格跌到毫无利润可言,使得他们要么回去以耕作为生,要么挤上开往城市的公共汽车。或者也许科技发展——例如采矿——正在污染他们的农田,使地下水位降低,最后引发大批人员迁离。此外,牵引机车、冷藏技术和公路技术的进步可以将货物运输到最远的地区,导致农民数量下降,即使在发达国家也是如此。为获取建房所用木材而进行大规模森林砍伐,或者开垦土地建设新农场、为城市提供食物,也迫使本土居民放弃他们的自然家园和传统生活方式。

的确,没有什么像看到原住民部落——例如亚马孙盆地、婆罗洲或者巴布亚新几内亚丛林中的部落——挥舞链锯砍伐自己的森林那样令人沮丧的事了。当森林家园被推倒后,他们被迫开始宿营,接着是小镇,最后进入城市。一旦进入营地,渔猎采集技能无用武之地,只能选择周围唯一的付费工作——砍倒邻居的森林,这将产生一种奇怪的意义。砍光原始森林被认为是文化领域的愚蠢行径,有几个理由,最主要的是因家园被毁而遭驱逐的部落居民无法返回。经历1~2代的流浪生活就会使他们丧失关键的生存技能,这会阻止后代回归故里,即使他们的家乡将被赋予新的活力。他们的离去是一场非自愿的单程旅行。同样,美洲白人定居者对原住民部落的卑劣行为确实迫使后者迁入保留地,接受不急于使用的新技术。

然而,砍光森林从科技角度说没有必然性。任何类型的毁坏家园行为都是可悲的,是技术含量极低的愚蠢行径,而且并不是大多数移民现象的根源。与闪烁的交通信号灯的光柱引力相比,采伐森林只是次要的推动力,前者在过去60年间促使25亿人进入城市。今天,与过去一样,大多数城市移民运动——每10年数亿人——的主流是这样一批定居者,他们愿意忍受生活不方便、环境污浊的代价住在贫民窟中,只为获得机会和自由。穷人移居城市的理由与富人跨入未来科技时代的理由相同,都是追逐机会和更多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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