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我了解到,他们这观始建于唐,明清皆有修建,早期为正一天师道场,后再次颓废,清代乾隆四年开始由全真道士住持并复兴,从而逐渐成为全真龙门派道场。颜汜的师父名叫颜霜,字白露,资历极深,是正一天师的传人。

说这些的时候,白露显得风轻云淡,似乎是在说一位事不关己之人。这禅房比前院的稍微大些,虽然老旧,里面却收拾的很规整,也很干净。

颜汜端着茶水走过来,将一包薯片递给白露,后者笑嘻嘻地接过去:“真乖。”

伸手要摸颜汜的头,却被她躲开了:“我已经十八岁了,不是小孩子了。”

“别说十八岁了,八十岁你在我眼里都是个小屁孩儿。”白露自顾自拆开薯片,抓了一把吃起来,还不忘给我分一点。

“听说吴煜那个老不死的找上你了?”白露问道。

我点了点头,看来他们也是旧相识了。

“中了三重瘴吧?不然颜汜不会把你带回这里。”白露喝了一口茶,继续道,“说说吧。”

我理了理思路,八月四号,我受邀去了逸玄山庄看展,吴煜说了一大堆莫名其妙的话,他应该就是在那个时候就对我下手了,但是等到了晚上,他走到我身边那时,才真正开始奏效。从那之后我所经历的一切,都是环境。

颜汜说我当时直接晕倒了,谢启明本想送我去医院,但是她觉得如果不早点带我回来可能会就此迷失在瘴术中,所以我才会在道观中醒来。

我将梦的内容给白露大概讲了一下,省略了其中关于颜汜的一些细节。感觉那些臆想实在是叫人难以启齿。

“三重瘴是三面佛惯用的手段,分为一重瘴,前尘;二重瘴,今昔;三重瘴,来晓。这三重梦境分别代表过去,现在,和将来。”白露又往嘴里塞了一把薯片,我却一片也没心情吃。

“他和我一样也是玄师,但他不是什么好东西。三重瘴本来就是邪术,如今整个西南境内也只有我这能解。”白露吃完后,嗦了嗦手指,又朝颜汜道:“乖徒儿,为师想喝可乐。”

颜汜无语地看了她一眼,站起身给她买去了。有事乖徒儿,无事就叫人家死狗,我心说你这师父也太不靠谱了。

“我这个徒弟,我自认从小对她缺乏管教,如果她给你添麻烦了,我先给你赔个不是。”白露对我说道。我连忙摆手,心说我可受不起。

“这孩子从小性格就有点古怪,但心不坏,因为没怎么和社会打过交道,心思挺单纯的…我的意思是,”白露顿了顿,看向我的眼睛,“如果无心,不要纠葛太深。”

原来支开颜汜是为了跟我说这话。其实在她的视角来看,我就是个到处惹祸的二世祖,的确不是什么稳重的人设。念在和我母亲有些交情,才会让自己徒弟与我随行。

白露继续给我讲,普通人如果中了三重瘴,基本上是不会自己清醒过来的,最后要么精神失常,要么梦游自杀。他们观里经常烧一种特质的檀木熏香,这种东西可以一定程度上阻碍瘴术的施展,而且我身上有长生禄庇佑,加以颜汜解咒,所以才能醒过来。

“你在梦里应该是可以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梦的,但普通人无法分辨。一切幻境都是基于人的主观意识建立的,一旦你产生怀疑,那么幻境的破碎就是必然。”白露说道。

“那梦里的事…是真的会发生吗?”我紧张地问道。

白露沉默了一阵,继续道:“这世间的因果总是纠葛,从看到因的那一刻起,就已经种下了了果。但事在人为,还是要看你自己如何走。”

我点了点头,又问她关于吴煜的事情,我很好奇为什么之前在逸玄山庄颜汜会如此忌惮这人。

“对于这个人,我也了解不深,只知道他岁数比我大的多,在这人世间似乎已经存在很多很多年了,我不确定他是人还是其他什么东西。从十年前,不,应该说是十八年前,他就来找过我。”

十八年前,那是一九九五年,和往年的冬季一样,白露在禅房里打坐,老观主那时候还没有去世,他老人家接待了一个年轻人,说有要紧事找白露。那时候的白露其实已经有感应了,但她没想到吴煜会来的这么快。

他说,五年之后,会来找一个人。黑白异瞳,其血剧毒。五年之后,白露在西安云游,果然捡到了颜汜。

也许这就是她的宿命。

“我不清楚他究竟在找谁,但他认定了要找的就是颜汜。他应该是认识奇门的后人,说要找一个女孩,所以我才让颜汜在外人面前伪装成男人。”白露站起身,走到窗前。

观里的小卖部在前山,从这里走过去约十多分钟,颜汜买好了可乐,交给白露后便又拿着扫帚出去了。

“他到底为什么非得要找她?”我问道。

白露摇了摇头:“不清楚。据说是这老东西活腻了,要找个人继承自己的那些歪门邪道。”

“那他跟我家当年的事情又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会对我施术呢…”我抓了抓头发。

白露对于这个人的了解也不多,这么多年光是保护颜汜就已经精疲力竭了。没有心情也没有精力再去和吴煜纠缠。在老君洞住了几天,谢启明还是忍不住找了上来,我不想再叨扰他们,便带着谢启明回家了。

奇怪的是,吴煜没有再找上我,在家过了半个月风平浪静的日子,感觉自己似乎又回到了之前要死不活的状态。房间里一片狼藉,我几乎已经不怎么去工作室了,画稿雕塑的工具全都搬到了房间里,到最后连外卖也是在房间里吃。

我像是一只寄居蟹,整个房间成了我的壳。谢启明一开始还来陪我,后来被他妈拉去打暑假工了,好像是在咖啡店里当服务员。

于是,这半个月我足不出户,日夜颠倒地画画,其实每次我一旦深入工作就容易废寝忘食,并不是我有多享受和热爱这个过程,而是心里的完美主义在作祟,总想将画面做的完整一些。或许干我们这一行的或多或少都有点这毛病。

我打算趁今年暑假自己赚点钱,给陈女士做一件像样的生日礼物,之前在网上找了珠宝设计的教程,又在一同学家里的首饰店里定了一块足银,现在只需要付尾款和加工费就可以让他们帮我做出来了。

当然设计稿是我自己亲自来。陈拾梅的生日在国庆节之后,我正好可以趁那个时候放假回家送给她。

就算她疏远我,我也可以主动朝她走去。毕竟她是我在这世间最亲的人了。

天天泡在咖啡因和空调房里,感觉再这么瘫下去,我的左腿可能就要截肢了。刚站起来准备下去客厅半小时游,就收到了班主任的群消息,让我们回学校去拿档案,顺便最后吃一顿散伙饭。

看了眼窗外,早上还是艳阳天,下午就飘起了雨,一打开窗户,一股热浪扑面而来,感觉下的是沸腾的热水。

“老子是死猪儿~不怕开水烫~”我一边乱哼着重庆山歌,一边走到衣柜旁准备换衣服,侧目看到落地镜里的自己,胡子拉碴的,头发也没时间去剪,已经长得齐肩了,身上穿的乱七八糟,还系着脏兮兮的占满颜料的碳灰的围裙。

“大艺术家。”我对自己点了点头。感觉自己特别像那种郁郁不得志的街头艺术家,跟梵高年轻的时候简直一模一样,年龄+2,艺术气质+186。

还是洗了个澡,将胡子剃干净了。毕业之后的高中生们都争先恐后地抢占理发店,不用想都知道肯定是红橙黄绿青蓝紫头都有。谢启明考完当天还想去染个绿的,好在我及时阻止了他的弱智行为。

于是我俩就只是去打了个耳洞,他染了个不太明显的栗色。我倒是没兴趣搞这些,怕染发剂对自己的身体有影响。

头发吹了半干,用梳子拢到脑后,套了件简约的衬衫我就出门了,和高中同学相聚最后一次,我不想留下太差的映像。在车上和谢启明打了通电话,约好在学校门口碰头。

我读的这个校区在九龙坡,处于城郊和县城之间,我们开玩笑地说是城乡结合部,距离渝北大概半个多小时的车程,当然,这是在不堵车的情况下。

不出我所料,半路上又有车追尾,导航预计要多堵个二十分钟。我干脆在后座戴上耳机,蒙头大睡。最后是被死机师傅叫醒的,下车后,老远就看到谢启明站在学校门口朝我招手。

今天来取档案的学生很多,果然是什么颜色的发型都有。从前总觉得长大太遥远,转眼间大家都已经高中毕业了,刚刚开学时的稚嫩还历历在目。

班主任是个和蔼的中年胖男人,他教语文,有着一头标配的地中海发型,戴个黑框眼镜,总是笑得很慈祥。确保到场的同学都拿到档案之后,我们定了学校对面的酒店。

我拿着手机打算留点纪念,谢启明则跑到小卖部要把饭卡里的钱都消费完,突然有个女生将我叫住,递给我一个粉红色的信封,我一时愣住,还以为偶像剧里的桥段在我身上上演。

“麻烦你…给谢启明可以吗。”她有些尴尬地说道。

“好的。”我点了点头。

其实从初中开始谢启明就不乏女孩子喜欢,但是他好像从小到大都是个直男癌,除了篮球羽毛球足球等各种球类之外,没有喜欢过任何东西。因此,她们送给他的那些巧克力什么的最后都到了我的嘴里。

我不太喜欢这东西,甜的有些发腻。过了一阵,谢启明抱着一大袋子雪糕回来了,掏给我一个八喜,就将其他的分给班上同学了,自己也撕开一个绿豆的坐到我旁边。

“刘雯俪给你的。”我一边舔着雪糕,一边将那信封递给他。

“你帮我看吧。”谢启明抓着衣服扇风,似乎没心情理会。

“…你真打算和篮球过一辈子吗?”我将信封强塞给他。

“和你过一辈子也不是不行。”

“瓜批。”

他笑着撞了我一下,差点给我雪糕撞掉。

“我真看不懂她们写的这些玩意儿,我语文作文平均分才刚及格。”谢启明一边打开一边道。这倒是实话,他确实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艺术生。

酒店是个避暑山庄,几十个人定了三桌,他们学着大人的样子给老师们敬酒,店里有只小猫,我就坐在门口的位置陪它玩。这猫通体黑色,一双蓝色的眼睛尤其漂亮,而且很亲人,我越逗越觉得喜欢。

一直吃到晚上八点多,谢启明扯着嗓子喉不醉不归,幸亏我拦着才没生灌那几瓶敬酒,他这么大一坨喝醉了我可搬不动,但是看他神志好像也不是很清醒了。

我们叫了出租车,就和老师同学告别了。谢启明似乎是真的醉了,靠在我肩膀上胡乱说着一些话,我也懒得去听,心里在盘算等会怎么把他挪回家。车走到半路,突然就出故障了,我们俩只好下车打算再叫一辆。

突然,一辆黑色的奔驰大g直直地朝我们驶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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