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军功章

攻下了九江,终于将南京上游的一颗钉子拔掉,如此一来,江西、江苏、安徽三地完全被大明收复,再也没有清廷的一城一地。

当南京城内的永历接到“第四军团”送来的战报以后,立刻亲笔题写嘉奖令,然后让皇使往九江给刘体纯送去。

可是光纸面上的嘉奖不行,一次两次还能鼓励军心士气,可是长此以往,对于那些建功的军人,不给些实际的好处,恐怕难以再提高他们的作战积极性,甚至有可能使他们心生怨恨。

前不久,永历曾经下旨为一些军团长级主官加官进爵,但是并没有涉及到中下级军官。而且一直以来,虽然明军军纪严明,但是并没有提出过对于相应的晋升和奖励制度。

大明军队中的军官和普通士兵,他们比清军更清楚自己打仗不但是为了皇帝、朝廷,更是为了大明的百姓,这就是他们作战勇敢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是对于自己,无论是军官,还是士兵,就很茫然了,他们的想法和清军差不多,就是当兵吃饷,如果在战场上建功了,也就是多些赏银,或者长官开恩,给自己官升一级罢了。

如今世界有太多没有开发的地方,欧洲列强们已经出手,一个又一个的华夏属国沦为了别人的殖民地、半殖民地,而华夏却还在沉睡,还在闭关锁国。

永历认为不能再等下去,建立一支先进的,强大的大明军队势在必行。但是大明的军队,可不光有大炮和火枪,同时军队的编制、作战策略、晋升制度等,都必须要与时俱进,甚至是要走在世界的前列。如此,大明的军队才能不但固守国门,也能打出去。

以前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在思想和军纪上对明军进行了提升和约束,更先进的大炮、火枪、手榴弹也出现在明军的武装之中,“军、团、营”等先进的列编制度初见形态,那么接着就是需要改变军队的“军功制度”了。

“军功章,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永历想起这么一句歌词。如果能让军人有荣誉感,那么军功制度必须建立起来,以前明军实行的军功制度,无非就是加官或者赏银,这在永历眼里,已经过时了。

“加官”还可以保留,因为立有军功者,本身就有一定能力,可以被赋予更高的责任。但是对于“赏银”,永历则是深恶痛绝,大明的军队不是雇佣军,以后将是“国防军”,如果沾染了铜锈味,以后怎么能提高战斗力?

所以军功的奖赏,一定要将“赏银”剔除,而且“封地”也要加以限制,以后军功到了一定程度,必要时是要封爵的,永历打算用“实衔”和“虚衔”来加以区别。

大明的土地是国民的,皇帝不能任意处置,更不能拿来“送礼”,“进爵封地”也可以,那只能在华夏的国土之外,新建的殖民地上。

所以军功至高者,有“虚衔”和“实衔”之分。“虚衔”就是只有爵位,没有封地,但是国家提供俸禄和府邸,可以世袭或者仅此一世,但有爵位者为贵族,对于他们的子弟,可以由国家进行培养,以后也可以做官。“实衔”则是赐予封地,不过其封地不在华夏原有的版图内,而在将来拓展的新殖民地,为了统治新殖民地,可以给“实衔”爵位者一定的自主权力,但是军事、外交还是要掌握在大明朝廷之手。

其实历朝历代,皇帝们都担心勋贵们功高盖主,无法无天,而采取又拉又打的策略。如宋太祖“杯酒释兵权”后,将那些手握重兵大将的兵权去掉,却给予他们大量的土地和金钱,将他们养了起来。结果是整个宋朝“崇文抑武”,导致军队渐渐失去作战的能力,只能被动挨打。

而本朝高祖,对开国元勋们则手段激烈,大部分有功之人都没有善终,后来朝中的勋贵们大多数都是永乐朝赐封的。但是大明的历代皇帝依然对勋贵们加以诸多的限制,比如不许勋贵在朝中担任行政官,即使他们的子女也不得入朝做官。渐渐的,这些勋贵的后代们有朝廷养着,整日无所事事,不学无术,成了“纨绔子弟”。

永历可不想今后的大明朝廷还要白白养着那些“勋贵子弟”,要让他们对国家有用,就必须先培养起来,然后可以在朝中做官。

当然人心是最难捉摸的,如果让勋贵们既有军权,又能干预朝政,难保将来会不会有人心生不轨,祸乱朝纲,甚至想要取而代之。所以必须采取一定的限制,首先就是律法制度上的限制,“三权分立”很好,不但将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分开,而且将军权也加以控制,那些掌兵的勋贵们没有干涉内政的权力,否则干政就是违法,是要受到严惩的。

还有对于现在的军团制,永历也有打算,全国就那么几个军团,军权全都掌握在几个人手中,虽然现在有利于指挥作战,但是将来却有可能形成尾大不掉的局面,比如唐朝中期的“藩镇割据”。

所以等光复全国以后,永历打算把各个军团拆散,用更小的编制,比如万人师级单位来组建军队,并且采用“流官制”,每四年轮换一次军队的主官。如果有大型的战役,需要多支部队参加,需要统一指挥,则由朝廷派出统帅,打完仗就回归朝廷,不得再留在军队之中。

另外还有一点,永历深信不疑,如果国泰民安,一切都蒸蒸日上,有几个位高权重的人会冒天下之大不韪,铤而走险去造反呢?

历朝历代出现的王朝更替,无不是朝廷中枢先出现了问题,而后才是天下动~乱,军阀割据。所以说,只要朝廷政治清明,国家发展,百姓安康,任何宵小之辈都没有可乘之机。就算是那个不开眼的,想要图谋大宝,也会失道寡助,不得人心,最终身败名裂,人死命消。

这是对那些军队高级长官的军功设想。对于中下级军官,永历打算以皇帝和朝廷的名义,按照军功和官阶,赐予他们土地或者“退伍金”,当然必须在统一全国以后才能进行。而且这些土地不能是有主的土地,而是那些无主的荒地,或者是山海关以东。

关东那里土地广博肥沃,但由于历年来的战争,还有满清的限制,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所以永历准备在消灭满清之后,将向关东地区移民。北到贝加尔湖,东到库页岛,这一片原属大明的土地上,必须由大明的国民来开发,而退役的军人则是这次“大移民”的先锋。

移民关外,不但可以加强大明对关东的控制,而且可以缓解关内土地紧张的状况,起码能做到耕者有其田。如此一来,关内的农民数量肯定下降,让那些地主们难以雇佣佃农来种地,“种地”变成无利可图的事,必然会使地主们转向工商业,从而最终促进经济的发展,这可是一举多得的好事。

国与家,军与民,政与商,都是环环相扣,相互影响的一个整体,建立一个崭新的军功制度,可谓是影响深远。

永历知道这是对于将来的设想,现在提这些还有些过早,但是新军功制度中的“军功章”奖励办法必须先建立起来。

作为军人,尤其是将来的大明职业军人,责任和荣誉是并存的,保家为民、杀敌报国是其责任,而彰显其战功,让军人得到相应的荣誉也是必须的。

故此,永历想到了早就出现在欧洲的“勋章”,但是欧洲人的“勋章”所表现的只是族徽,并不是代表军功。但是永历打算给“勋章”赋予新的内容和使命,那就是“军功章”,以此来彰显军人所建功勋的荣耀。

永历与黄宗羲、郎廷佐、方以智等内阁大臣商议后,得到了群臣的一致赞同,并且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最后决定将“军功章”定为三等九级,每等三级。

第一等为“大明青天日月勋章”,由麦穗、江海、龙、日月组成,江海在下,龙顶日月。其中“日月”即为“明”字;青天为背景,代表朗朗乾坤;麦穗为环,代表民众;黄金打造。分为三级,以龙为区别,首级为五爪苍龙,次级为虬龙,末级为蛟龙,故此也被称为“龙章”。此勋章为国级,只能由皇帝(将来国会也可以)下旨颁发,可奖励任何功勋卓著之人。

第二等为“大明神武日月勋章”,由麦穗、山林、猛兽、日月组成,麦穗为环绕周边,山林为背景,猛兽在下,日月在上。其中山林代表战场,猛兽代表勇武,其他与第一等勋章相同,为金银质,金质猛兽、日月镶嵌于银质背景之中。也分为三级,以“狻猊(狮子)、猛虎、云豹”为区别,首级为狻猊,次级为猛虎,末级为云豹。此等勋章可由军团长级长官或者总督审定颁发,朝廷备案,也可以由皇帝直接颁发,奖励任何有突出战功者。

第三等为“大明武功日月勋章”,由麦穗、星辰、日月组成,麦穗环绕,中央为日月,其下为星辰。三颗星代表首级,两颗星代表次级,一颗星代表末级。为银铜质,银质星辰、日月镶嵌于铜质勋章之中。此勋章可由团长级军队主官及以上正职主官或者政委审定颁发,也可以由皇帝直接颁发,国家备案。奖励给任何表现优秀的官兵,非战争时期,也可颁发。

勋章由永历亲自设计,并由南京的铸钱场打造。

这三级九等勋章可以颁发给任何建有相应功勋者,不限年龄、性别、官职,哪怕是一个普通的士兵,如果有杰出贡献的,都可以授予各等级勋章。所以为了防止徇私舞弊、滥竽充数这样的情况发生,特别强调任何等级军功章,不得滥发,必须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而且在数量上要加以限制,按照军队的规模比例来颁发。

为了使被授予“勋章”的官兵更加有使命感和荣耀感,除了本身有爵位的高级军官外,在其升职上优先考虑,退役以后,可以在赐予土地、地方任职、薪金上加以照顾。而且凡是得到勋章的官兵,要将消息尽快传回其家乡,第一等军功者,由知府级地方官亲往其家,在其家门上挂大红花,挂花一年,父母家人挂红游街,由官府赏府邸一座,称“某某荣军府”;第二等军功者,由县级地方官亲往其家,在其家门上挂大红花,挂花半年,父母家人挂红游街,由官府奖良田十亩;第三等军功者,由保长亲往其家,在其家门上挂大红花,挂花一个月,其家人挂红游街,官府给良田三亩或白银十两。

另外还规定,对于此制度颁布之前,在历次战役中阵亡的将士,此军功制度仍然有效。对于那些得过勋章的将士,再次立功时,仍然可以继续颁发军功章。

一切都准备完毕后,永历下旨宣布新“军功章制度”,同时命令各个军团自行决定第二等、第三等勋章人选,而后上报朝廷备案,军功章则由朝廷下拨,交给各个军团后,由各级长官亲自当众颁发给受奖者。

至于第一等勋章的人选,则由军团长和政委联名向朝廷推荐,要如实将其战功上奏,不得参假,否则一律治罪。而后内阁评审后,由皇帝最终确定,再将勋章和圣旨一并下发,如果本人不能亲自到京,则由皇使代表皇帝赶去颁发。

这个“军功章制度”宣布以后,迅速在各个军团引起了轰动,上到军团长,下到一个兵,无不心动,谁不想得一枚“军功章”啊!如果得了军功章,那可是光宗耀祖的事情,就是高中状元,也不过如此。

但是军功章可不是那么好得的,首先要评定往日的战功,那些老兵还好说,以前出生入死,浴血搏杀,早就盼望着能证明自己的战绩。而那些新兵蛋子们,就只有羡慕嫉妒的份了,不过他们心里都开始憋劲,暗暗发誓一定要在下一次战斗中奋力表现,早日得一枚勋章。

第二等、第三等勋章由各军团自行确定,这让各个军团的主帅们忙得焦头烂额,好在有政委的配合,很快各个军团就确定了人选,然后当众公布,如果没人反对,便当众颁发下去;如果有人反对,则重新进行审查,再次确定无误后,再颁发,或者颁发给别人。

因为评定军功的时候,有几个军团正在打仗,比如第三军团和第四军团,所以匆忙了些,问题也出在这两个军团,让永历很不满意。

第三军团当时正在配合第二军团进攻广州,由于军务繁忙,第三军团的政委顾炎武没来得及审查军团长张宝确定的军功人选,就由张宝擅自将名录报了上去。

永历接到以后,发现张宝为第三军团中的一个叫做杨可发的人申请第一等“大明青天日月勋章”,理由是英勇善战,屡建奇功。但是这样的人,那个军团不是一抓一大把?在永历心目中充其量只能授予第二等“大明神武日月勋章”,可是张宝偏偏请求第一等勋章,这让永历百思不得其解。

顾炎武知道此事后,给永历送去密信,将张宝不端的事参奏,其中就有这件事。永历看到密信后,大发雷霆,原来这个杨可发竟然是张宝的小舅子,在军中就是一个混事的人,根本没立过任何战功,关于他的申请全都是张宝编出来的。

如果不是照顾到张宝乃是最先投奔大明的义军首领,而且还是军团长,恐怕永历早就下旨查办他了。于是这才有了永历下旨,将张宝调往南京,搁在自己身边看着的事情发生,至于那个杨可发则什么都没捞到。

还有一件事是在第四军团发生的,就是关于阵亡的副军团长张来福的申请,按照刘体纯的奏折,他为张来福申请的是第一等首级勋章,理由是为国捐躯。可是永历不想把最高等的勋章如此容易的就授出去,即使是副军团长也不行,在他的心目中只有一个人才配得这头等勋章,那就是晋王李定国。

所以永历和内阁大臣没有答应,而是派信使带话向刘体纯解释,并且授予张来福第一等末级“大明青天日月勋章”,而此等勋章,除他之外,只有各个军团长级主官和一个屡建战功的中级军官才被授予。

可是刘体纯不干,非要头等首级,竟然犯了倔脾气,和朝廷顶牛了。其实这也好理解,张来福跟随刘体纯十余年,感情至深,而且是在“安徽之战”中为国捐躯的,替他要高等的军功章也无可厚非。

最后永历和黄宗羲等人商议后,决定授予张来福第一等次级“大明青天虬龙日月勋章”,以表彰其战功和为国捐躯的无畏精神。

五大军团和“湘西特别军团”中的军团长和政委,还有南海船队的张水蛟、张煌言,全被授予一等末级“大明青天蛟龙日月勋章”,以表其功勋卓著。不过方孝玉、马云、洪熙官、周鹏等年轻一代将官,由永历做主,以他们年轻容易自满为由,只被授予了二等首级“大明神武狻猊日月勋章”。即使是“雇佣军”弗兰还被授予了此等勋章,乐的老弗兰嘴都合不上了,当然他此时还在福建沿海。

除了像靳统武等人被授予了第一等末级军功章外,还有一个火枪营营长也被赐予了此等勋章,那就是“百发百中”神枪手二黑。

此时二黑已经被永历赐姓“朱”,改名叫“朱有德”,官职升到了第一军团火枪营营长,在历次战役中都建有大功,而且他还带出了一批“神枪手”徒弟,极大的增强了火枪营的战力。故此,永历才将赐予他与军团长一样的勋章。

还有负伤的雷老虎,一直留在南京修养,也被赐予了二等次级“大明神武猛虎勋章”。

张宝虽然有错,但是永历仍然赐予他与其他军团长相同的一等末级勋章。这还包括王夫之和顾炎武,因为他们二人此时都在军队中担任政委,于是也被授予了该勋章,但是这二位上奏说“文人不敢收受武勋”,竟然不要,最后只好作罢。

这次授勋,靳统武、黑山、张宝、蒋飞虎、刘体纯、姚大榜、李嗣兴、刘震、朱有德皆被授予“大明青天蛟龙勋章”,其他如二等和三等勋章,分别被授予了一百八十人和一千七百余人。结果是得到的还想得,没得到的,发誓要得到,军心士气大振,而且效果很快就显现出来了。

本来第一等首级“大明青天苍龙日月勋章”是要授给李定国的,除了他以外,永历还真想不到还有谁更有此资格。李定国拥立有功,忠心耿耿,南征北战,大明有今日之胜利,当有李定国奠定的基础。

但是李定国坚辞不授,最后在永历和其他的大臣劝说下,才表示接受第一等次级“大明青天虬龙日月勋章”。

于是第一等首级“大明青天苍龙日月勋章”没有被授予任何一个人,暂时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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